文本描述
保险行业投诉及诉讼案件 观察与 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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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套 路及应对措施
一、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
不法分子为了谋取利益冒充监管部门、法律工作者或金融机构工作人
员骗取信任,谎称可办理全额退保、逃废债务、修复征信等事宜 ,诱 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 ,用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 信息等手段进行恶意投诉,违背诚信甚至突破法律底线 ,不仅侵占消 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 ,阻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监管部门 有效沟通 ,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 ,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三、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不法代理维权组织取得消费者委托后 ,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
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金融账户、保险合同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存
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个人信息泄露后患无穷 ,可 能使消费者蒙受损失 ,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和人身安全。更要注意防 范诈骗分子以“解决债务”“修复征信”等说辞骗取银行卡账户、密 码、验证码等信息进行盗刷或转账的风险。
二、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 ,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代理维权 ”以“维权”之名行“牟利”之实,如鼓动保险
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 ,并收取高额“代理维权 ”手续 费 ,退保后还会诱导消费者 “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 益 ”理财产品 ,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退保资金, 暗藏集资诈 骗风险。此外 ,消费者如受蒙骗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 ,不仅 丧失风险保障 ,未来再次投保时, 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 化 ,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的风险。 消费者一定要对此类不法行为提高警惕。
源自2021年11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
—— 中国银保监会官方网站
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1
四、伪造证据、要挟退保
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 ,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通过电话录音、
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销售人员回复,进行虚假取证;或者通 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捏造违规销售的虚假事实, 以要挟保 险公司全额退保。
五、切断联系、反复施压
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 阻止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监管部门
的有效联系 ,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以 维权举报为名 ,煽动消费者通过多次、反复向监管部门恶意投 诉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
源自2022年9月13日北京银保监局风险提示: 《非法“代理退保”要当心 理性维权要牢记》 ——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官方网站
一、假冒身份、虚假宣传
非法“代理退保 ”组织或个人冒充监管部门,保险公司工作
人员或法律工作者,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
网络论坛、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
二、谎言欺骗、怂恿退保
谎称消费者所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存在欺诈 ,多名消
费者已经投诉 ” ,或欺骗消费者“继续持有保单将会蒙受巨 大经济损失” ,怂恿消费者进行退保。
三、诱导代理、非法牟利
谎称可以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
退保服务协议 ,甚至以扣留保单、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 加以控制 ,牟取高额的“代理退保”咨询费、手续费。
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2
”
天津银保监局引用了银保监会的风险提示原文内容:
一、虚假承诺、伪造证据等不法手段阻碍消费者正常维权
二、危害消费者财产安全 ,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三、危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源自2021年11月17日天津银保监局风险提示: 《关于防范“代理退保”等风险的提示》 —— 中国银保监会天津监管局官方网站
非法“代理退保”的含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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