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监 理 大 纲
1、编制依据
委托方提供的基础资料、有关图纸及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工程概况
重庆腾辉地维水泥有限公司2500t/d新型干法生产线技改工程地处重庆江津市珞璜镇马夫沱(重庆腾辉地维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由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该项目概算投资1.8亿元人民币,计划施工工期十个月,土建施工六个月,安装施工四个月。
3、服务范围
根据业主具体委托要求,承担完成所监理的服务范围。对水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范围由石灰石矿山到水泥成品出厂全过程土建施工监理和生产设备安装施工监理、调试。
3.1监理服务范围
本工程监理服务范围由石灰石破碎到水泥熟料半成品储存全过程土建施工监理和生产设备安装施工监理、调试。
3.1.1协助业主制定工程施工和施工管理总体规划:
3.1.1.1工程目标及目标分解;
3.1.1.2工程一级网络计划;
3.1.1.3工程工期计划;
3.1.1.4工程资金使用计划;
3.1.1.5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3.1.2协助业主对设计管理
3.1.2.1组织、主持、参加施工图会审、形成会审结论;
3.1.2.2组织施工图交底;
3.1.2.3核查设计变更,签署意见并发放(如遇重大设计变更,应先向业主报告);
3.1.2.4 管理设计资料(发放、修改、回收等)。
3.1.2.5核查竣工图。
3.1.3参加施工招标
3.1.3.1参加投标单位资格预审;
3.1.3.2参加合同谈判。
3.1.3.3建立招标档案,移交业主。
3.1.4施工管理与监理
3.1.4.1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即本服务范围内)代表业主执行施工合同,进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各方面的关系。
3.1.4.2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管理和施工技术文件、重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与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等有关文件。
3.1.4.3审查承包商材料选择、试验及采购控制程序文件、必要时做抽样复验。
3.1.4.4审查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及分包管理程序并认可;
3.1.4.5审查承包商选择的试验单位资质并认可;
3.1.4.6参加由业主或施工方或第三方供应的材料的现场交接。
3.1.4.7核对承包商的开工(包括后继工序开工)条件,审查并批准开工报告。
3.1.4.8检查专业人员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监理人员有权书面通知不合格者工作人员退场。
3.1.4.9审查用于本工程的仪表、机具、检验报告和标识;
3.1.4.10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验收,在施工过程中实行旁站监理。
3.1.4.11监督承包商编制、执行、调整、控制施工进度计划。
3.1.4.12每月审查承包商的工程报表,编制监理报表并报业主;
3.1.4.13审查承包商每月工程结算书,签署付款意见;
3.1.4.14 检查施工记录,对不符合项进行跟踪检查。
3.1.4.15 审查并在授权范围内批准承包商对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监督事故处理过程,检查事故处理结果,签证处理记录。
3.1.4.15遇到威胁安全和质量的重大问题时,立即提出“暂停施工”通知尽快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3.1.4.16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事故调查,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理意见;
3.1.4.17协调监理合同范围内各承包商间的关系,并组织协调和贯彻落实;
3.1.4.18负责组织施工图的会审、施工协调会等工程相关的会议;
3.1.5参加竣工验收及移交。
3.1.5.1整理监理方所需归档的竣工资料,并移交;
3.1.5.3参与工程决算和完成工程总结。
3.2我公司对承担工程建设监理服务任务的指导思想
3.2.1坚决贯彻执行国办发[1999]16号文《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的精神,按照招标文件对监理服务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合同,做好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实现全面兑现监理合同;
3.2.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建管理程序,协助业主单位严格执行各工程项目的承包责任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