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六章 索赔管理
第一节 索赔概述
第二节 索赔程序与文件
第三节 索赔争议解决方法
案例分析
本章主要内容
1.掌握索赔的概念和分类及索赔成立的条件
2.了解索赔文件的组成
3.掌握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的内容和编写方法
4.掌握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的条件
5.掌握不可抗力事件及共同延误事件发生时的索赔处理原则
6.熟悉工程师预防和减少索赔的方法
第一节 索赔概述
1.1 索赔的概念
1.2 索赔的特点
1.3 索赔的分类
1.4 索赔的作用
1.5 索赔的条件
第一节 索赔概述
1.1 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合同双方依据合同约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行为,他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非惩罚。
索赔是以合同为基础和依据的。当事人双方索赔的权利是平等的,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中的索赔就是双向的,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此外,索赔与反索赔相对应,被索赔方亦可提出合理论证和齐全的数据、资料,以抵御对方的索赔。
第一节 索赔概述
索赔有较广泛的含义,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
1.一方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2.发生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条件等情况,使承包人蒙受较大损失而向发包人提出补偿损失要求。
3.承包人本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人的确认和发包人应给予的支付,而以正式函件向发包人索赔。
第一节 索赔概述
1.2 索赔的特点
1.索赔是双向的。不仅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同样也 可以向承包人索赔。
2.只有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一方才能向另一方索赔。经济损失是指因对方原因造成了合同外的额外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等;权利损害是指虽然没有经济上的损失,但造成了一方权利的损害,如由于恶劣的天气造成的工期拖延,承包商可要求工期延长。
3.索赔是一种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与签证不同,索赔的实现需要确认。
4.索赔的成败,取决于是否获得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5.索赔没有固定的模式,没有额定的统一标准。
第一节 索赔概述
1.3 索赔的分类
从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方法和不同的标准,索赔有许多种分类方法。
1.按索赔的目的分类(2类)
(1)工期索赔。工期索赔是指承包人对施工中发生的非承包人直接或间接责任事件造成计划工期延误后向发包人提出的赔偿要求。
(2)费用索赔。费用索赔是指承包人对施工中发生的非承包人直接或间接责任事件造成合同价款以外的费用支出,向发包人提出的赔偿要求。
第一节 索赔概述
2.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类(3类)
(1)合同内索赔。合同内索赔是指索赔所涉及的内容可以在履行的合同中找到条款依据,并可根据合同条款或协议预先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划分责任,按违约规定和索赔费用、工期的计算办法提出索赔。一般情况下,合同内索赔的处理解决相对顺利些,一般不容易发生争议。
(2)合同外索赔。合同外索赔是指承包人的索赔要求,虽然在工程项目的合同条款中没有专门的文字叙述,但可以根据该合同的某些条款的含义,推论出承包人有索赔权。这种索赔要求,同样有法律效力,有权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3)道义索赔。道义索赔是指承包人无论在合同内或合同外都找不到进行索赔的依据。没有提出索赔的条件和理由。但他在合同履行中诚恳可信,为工程的质量、进度及配合上尽了最大的努力。但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估计失误,确实存在较大的亏损,恳请发包人尽力给予补助。在此情况下,发包人在详细了解实际情况后,为了使自己的工程获得良好的进展,出于同情和信任合作的承包人而慷慨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