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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眼科)品牌口碑形象策划方案-明睿创想传播机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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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444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55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0/24(发布于广东)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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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背景资料 在我国,角膜病是仅次于白内障的第二大致盲眼病。据全国残疾人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我们现有角膜性盲人120万,角膜性视力残疾者190万,其中75%以上的患者可以通过角膜移植重见光明,但是受困于眼角膜供体严重匮乏,每年仅能完成3000-5000例左右的移植手术。其中,大部分眼角膜来自司法途径。 1983年,中国第一个眼库在广州成立;1990年,张晓楼博士成为我国眼库建立以来首位完成捐献志愿者。截至2004年,国内主要的眼库共有8座,分布在包括河南在内的7个不同省份。但受限于政策、观念等原因,这些眼库长期处于空库状态。2010年开始,卫生部联合红十字会启动了针对全国十个省份城市的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然而,器官的保存与使用仍需要专业的医疗机构进行配合。 河南省在治疗眼科疾病尤其是角膜移植方面一直领先国内,全国有四分之一以上的角膜移植手术都在河南进行;但河南也面临着长期无角膜的局面,这渐渐导致河南在该项目的发展水平落后于国内深圳、广州、重庆等地区。 项目目标 建立角膜捐献者和受捐者的援助平台。依托医院专家和技术储备,联合公益组织及相关机构通过宣传劝捐、指导、角膜储备,为社会公众谋取福利。 扩大医院社会影响力,树立医院公益权威形象
目录 行业分析 策略建议 推广主题 传播策略 启动仪式 媒体建议 费用预算
行业分析
行业分析——国际现状
英国 国会于1952年通过的《角膜移植法案》规定,如果死者已在国内32个眼库之一登记过捐献角膜,医生有权取其眼球供移植使用。 美国 美国目前有眼库100多家,每年至少有10万枚捐献的眼角膜,除去国内患者使用的4万枚左右,剩余的至少5万枚就被捐赠给其他国家的患者,条件是受捐国家自己负责眼角膜运输储存费。美国法律规定,只要是交通意外事故死亡的人,其眼角膜一律捐献;只要在国家公立医院去世的患者,眼角膜一律捐献;只要家属没有明确说明不捐献眼角膜的,其眼角膜一律捐献。 斯里兰卡 2007年,斯里兰卡总统马欣达·拉贾帕克萨将两枚眼角膜作为国礼带到了北京。斯里兰卡共有1500万人口,签字捐献角膜的志愿者人数已超过500多万,截至目前,斯里兰卡已向世界上57个国家的117个城市捐献了多枚眼角膜,使无数眼疾患者重见光明。
行业分析——国内及省内现状
观念落后:我国传统认为应该尊重逝者,尽管现在观念有所转变,不少志愿者同意身后捐献角膜,但亲人和家属在失去亲人的痛苦中往往阻挠捐献工作的完成。 缺少相关法律支持:相对国外的明文规定,国内尚无相关法律条款,导致工作开展中遭遇阻力。 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公众对包括角膜捐献在内的器官捐献不了解,制约了角膜捐献工作的开展,或者延误捐献时机造成遗憾。 捐献渠道不畅: 1、没有专门的人员对角膜捐献相关知识提供咨询和解释,导致欲捐无门; 2、前期公证等环节过于繁琐,并牵涉到部分收费环节,打消志愿者捐献热情。 经费缺乏:角膜捐赠属于公益性事业,一对角膜从取回到检查要花1000多元,由于经费缺乏,部分眼库停办,且无法开展有效的劝捐和宣传工作。另外,也影响了国际间开展角膜资源合作。 未形成系统机制:没有形成类似于中华骨髓库的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制约了国内国际间的合作开展。 关注不够:全社会对角膜及遗体捐献的认识和关注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