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监理表格填写指导
黄山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月一日
通用术语
1.1 工程名称:按监理合同中建设单位提供的名称或设计图纸的名称。
1.2 编号:按本公司编制的文件资料的编号规定填写。
1.3 承包单位:指与项目建设单位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担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企业。本表式中承包单位可填写项目经理部名称、分公司名称或公司名称,并加盖与填写部门一致的红章。
1.4 项目经理:指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在本工程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代理人。
1.5 监理单位: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按监理合同中“监理人”的名称填写。
1.6 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负责履行监理委托合同的组织机构。
1.7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符合监理规范要求.
1.8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所承担的监理项目范围及项目数量必须符合广东省建设委员会文件规定.
1.9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部分职责和权力的项目监理机构中且具备总监资格的监理工程师。
注:凡报城建档案馆的一份必须用兰黑或碳素笔填写。
B1-1 工程开工报审表说明
2.1 工程满足开工条件后,承包单位报项目监理机构复核和批复开工时间。
2.2 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工程项目中含有多个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都应填报一次。
2.3 工程名称:指相应的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名称,应与施工图的工程名称一致。
2.4 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至八项): 承包单位应按表列内容逐一落实,自查符合要求后在该项“□”内划“√”,并需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其要求的有关证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现场专职管理人员资格证、上岗证;现场管理人员、机具、施工人员进场情况;工程主要材料落实情况等资料作为附件同时报送。
2.5 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除检查所报内容外,还应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是否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是否清除或查明;测量控制桩、试验室是否经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确认等进行检查并逐项记录检查结果,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具备开工条件时签署同意开工时间,并报告建设单位。否则,应简要指出不符合开工条件要求之处。
2.6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后报建设单位备案,如委托监理合同中需建设单位批准,项目总监审核后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批准。工期自批准开工之日起计算。
2.7 《工程开工报审表》除委托监理合同中注明需建设单位批准外均由总监理工程师最终签发。
2.8 工程开工报审的一般程序:
1)承包单位自查认为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
2)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及相关资料,现场核查各项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3)项目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