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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货运基础知识(doc 1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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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国际航空货运基础知识

航空公司的航空货运单

托运人托运航空货物必须填写航空货运单(Air Waybill,缩写:AWB)。航空须出具航空货运单公司承运货物必。附录一

航空货运单是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它是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documentary evidence of carrier's and shipper's signature to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 航空货运单正本三份: Original 3(for shipper)〔正本3(交托运人)〕 此份 蓝色 此份交给托运人,作为航空公司收到货物的凭证和航空公司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书面凭证。附录二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及其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是一种格式合同,其内容和合同条件的依据是《华沙公约》和《海牙议定书》的有关条款
为了理解制定航空货运单合同条件的依据,我们摘录《一九五五年于海牙修订的华沙公约》的有关条款:
航空公司运单格式及填写要求 航空公司的航空货运单必须印有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名称、标志及地址。 航空公司的货运单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发行该运单的航空公司数字代号,由3个数字组成;第二部分,序号,由8个数字组成,序号的最后一个数字为检查号, 序号的前四个数字与后四个数字间相隔一个字。 Not Negotiable 字印刷在航空货运单的右上部,表示航空货运单是不可以转让的,与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不同。 关于航空货运单各栏(格)的填写要求,使用编号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航空运单格式见第26页):更多信息.... 附录三
海运货运知识

当今国际海洋运输业务已发展到以集装箱运输为主要运输方式的时代。集装箱运输的产生不仅对运输业本身,而且对于运输业有关的其他工业部门也带来了很大的变化,它不仅能给货主节省包装费用、运费、保险费,还能大大缩短货物装卸时间,提高运输工具的周转率。

一. 集装箱的定义

集装箱是一种具有一定规格和强度的专为周转使用的大型货箱。 l 根据其尺寸基本可分为 1.20' 长 2.40' 长 3.45' 长 注:一个标准的集装箱宽度和高度均为: 1. 普通箱高度为8' 2. 超高箱高度为9'6 l 根据其装卸货物的性质和种类可分为: 1. 普通箱 GP 2. 挂衣箱 HC 3. 冷冻箱 FR 4. 油罐箱 TK 5. 开顶箱 OT 6. 框架箱 FR 7. 平扳箱 PF 8. 特种集装箱

二. 集装箱码头

集装箱码头是水陆联运的枢纽站,是集装箱货物在转换运输方式时的缓冲地,也是货物的交接点,因此,集装箱码头在整个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 l 上海的集装箱码头主要是: 1. 上港九区 2. 上港十区 3. 上港十四区 4. 外高桥一期 5. 外高桥二期 l 集装箱码头的主要业务是: 1. 接受发货人的待装出口集装箱,接受船公司的出口集装箱船的停靠并通过大型的机械将待装集装箱装上船 2. 接受船公司的进口集装箱船的停靠,通过大型的机械将待卸集装箱卸下船,堆存该进口集装箱并接受收货人对集装箱的提取。

三. 集装箱货物的装卸方法

进行装卸前应选择合适的集装箱,所谓合适的集装箱是指: 1. 符合ISO国际标准 2. 四柱、六面、八角完好无损 3. 箱子各焊接部位牢固 4. 箱子内部清洁、干燥、无味、无尘 5. 不漏水、不漏光 6. 具有合格的检验证书 l 集装箱货物装卸的一般方法 1. 不同件杂货混装在同一箱内时,应根据货物的性质、重量、外包装的强度、货物的特性等情况,将货区分开,将包装牢固、重件货物装在箱子底部,包装不牢、轻货装在箱子上部。 2. 货物在箱子内的重量分布应均衡 3. 应根据货物的包装强度决定货物的堆垛层数 4. 货物之间不应留有空隙以防止货物相互碰撞而造成损坏。

l 特殊货物的装卸要求:

1. 冷藏货装卸 冷藏货集装箱可分冷却货物和冷冻货物两种,前者是指一般选定不冻结的温度,或者是使货物表面有轻微结冻的以上的温度,其温度范围在+11℃ ~~ -1℃。冷却货物目的是为了维持货物的呼吸和防止箱内出汗,后者是指将货物冻起来的以上的温度,其温度范围通常在-1℃ ~~ -20℃不等。 冷藏货在装箱前应对集装箱和货物都应进行检查: a. 冷冻装置的启动、运转、停止 b. 通风孔处于何种状态 c. 泄水管是否堵塞 d. 集装箱本身的气密性 e. 冷藏货是否达到规定的温度 f. 装箱时应注意货物不要堵塞冷气通道 g. 装载期间冷冻装置应停止运转 2. 危险品的装载 a不符合危规要求的货物,或已破损、渗漏的不得装入箱内 b不应将危险货与与不相容的货物装入同一箱内 c所有货物包装都经过外部破损检查,保证其包装完好 d装有危险货物的集装箱应有规格不小于250mm×250mm的国际海上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类别标志

四.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

1. 门到门交接(DOOR TO DOOR) 门到门交接指一个发货人运至一个收货人的整箱货交接方式,是由承运人负责将货物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运至收货人的工厂、仓库。 2. 门到场交接(DOOR TO CY) 这是一种在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运至装卸港集装箱码头堆场交货的交接方式 3. 门到站交接(DOOR TO CFS) 这是一种从发货人的工厂仓库至目的地集装箱货运站的交接方式,即通常是整箱接受,折箱交付 4. 场到门交接(CY TO DOOR) 这是一种承运人在起运地装船港的集装箱码头堆场接受货物并将其运至收货人工厂仓库交货的交接方式 5. 场到场交接(CY TO CY) 这是一种从装船港的集装箱码头堆场至目的港集装箱码头堆场的交接方式,通常是整箱货 6. 场到站交接(CY TO CFS) 这是一种从装船港的集装箱码头堆场至目的地集装箱货运站的交接方式 7. 站到门交接(CFS TO DOOR) 这是一种从起运地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收货人的工厂仓库的交接方式 8. 站到场交接(CFS TO CY) 这是一种从起运地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集装箱码头堆场的交接方式 9. 站到站交接(CFS TO CFS) 这是一种从起运地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集装箱货运站的交接方式,通常是拼箱货交接,拼箱货接收

五. 提单

提单是承运人在接管货物或把货物装船之后等发给托运人,证明双方已建立运输合同,并保证在目的港按照提单所载明的条件支付货物的一种书面凭证 l 提单的作用 提单是国际贸易运输中最重要的装运单据之一,具有以下三种作用: 1. 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据 2. 提单是承运人对货物出具的收据 3. 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l 提单的种类 按提单签发人的不同可分为 a. 海洋提单,俗称大提单《Ocean Bill of Lading》 b. 由承运的船运公司签发 c. 货运代证人提单,俗称小提单《House Bill of Lading》 由承运的货运代理人签发

六. 索赔与诉讼

货损货差事故是货物运输中经常发生的,这就产生了受损方要向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责任方根据受损方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处理索赔和理赔工作。货物的索赔和理赔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应根据国家的对外政策、货易合同、运输合同,并参阅有关国际惯例,正确处理货损货差事故。 在国际货物运输公约中,一般都有关于索赔与诉讼条款,一般的国际货运公约,对货物提起诉讼的时效大多为一年,但由于国际货物运输牵涉到不同法律体系的国家及不同国家的船公司,其规定的诉讼时效各有不同。 国际贸易、运输中货物索赔的提出一般有这样几种情况:

l 货物数量或货物残损、灭失;

l 货物的质变或货物实际状况与合同规定的要求不符; l 承运人在货物运输途中没有适当地保管和照料货物; l 货物的灭失、损害属保险人承保的责任范围内等。 因此,根据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害的不同原因,受损方提出索赔的对象也是不同的。 l 如果货物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灭失或损坏: 1. 原装货物数量不足; 2. 货物的品质与合同规定不符; 3. 包装不牢致使货物受损; 4. 未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交货等。 收货人凭有关部门、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向发货人(卖方)提出索赔。 l 如果货物是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灭失或损坏: 1. 在卸货港交付的货物数量少于提单中所记载的货物数量; 2. 收货人持有正本清洁提单提取货物时,货物发生残损、缺少,且系承运人的过失。 3. 货物的灭失或损害是由于承运人免责范围以为的责任所致等。 上述情况则由收货人或其他有权提出索赔的人凭有关部门、机构出具的鉴定证书向承运人提出索赔。

l 如果货物的灭失或损害属下列范围:

1. 承保责任范围内,保险应予赔偿的损失; 2. 承保责任范围内,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原因等事故使货物遭受损害; 3. 在保险人责任期限内。 上述情况则由受损方凭有关证书、文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但不论是哪种原因发生的索赔案,也不管是向谁提出索赔,一项合理的索赔必须具备下列原则: 1. 提赔人要有正当提赔权 提出货物索赔的人原则上是货物所有人,或提单上记载的收货人或合法的提单持有人。此外,还可能是货运代理人或其他有关当事人。 2. 责任方必须负有实际赔偿责任 事实上,索赔方提出的索赔并非都能得到赔偿,如属于承运人免责范围之内的,或属保险人承保责任外的货损,在很大程度上是不能得到赔偿的。

l 确定或证明责任方负有实际赔偿责任的文件通常有:

(1) 卸货记录; (2) 检验报告; (3) 交货记录; (4) 残损报告; (5) 合同责任条款等。 3. 索赔时应具备的单证 (1) 索赔申请书 索赔申请书系表明受损方向责任方提出赔偿的要求;主要内容包括: ① 索赔人的名称和地址 ② 船名、抵港日期、装船港及接货地点名称; ③ 货物有关情况; ④ 短缺或残损损失情况; ⑤ 索赔日期、索赔金额、索赔理由。 (2) 提单 提单是划分责任方与受损方责任的主要依据,在提出索赔时,索赔人应出具提单正本或其影印本。 (3) 货物残损检验证书 该证书是受损方针对所发生的货损原因不明或不易区别时,向检验机构申请对货物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单证。 (4) 货物残损单 该单是对货物运输、装卸过程中货物残损所作的实际记录,受损方依据经责任方签署的货物残损单提出索赔。 (5) 索赔清单 索赔清单主要列明货损事故所涉及的金额,通常按货物的到岸价计算。 另外,提出索赔时应出具的单证还有商业发票、短缺单、处理单等。 4.赔偿的金额必须是合理的 合理的赔偿金额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