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发电部职责
部门职责
1. 在分管副总、总工领导下,全面负责发电部的安全、经济生产运行管理工作;
2.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管理与监视好机组日常运行工作,确保机组安全、经济运行,预防发生设备严重损坏及人员误操作事故;
3. 认真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对易出现的锅炉四管爆漏、电气误操作等事故,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详细措施进行落实;
4. 对于发生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应在其职责范围内认真组织,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
5. 每年应组织各专业修订、编制运行规程工作。对设备改进、系统变化、运行参数应及时进行修订,切实做到与现场实际相符;
6. 应经常对员工及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并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有关安全知识竞赛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小指标竞赛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7. 应监督员工对保证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安全规程、运行规程的正确执行,加强“三票三制”的检查和抽查工作,保证“两票”合格率达到100%;
8. 加强对设备缺陷的微机管理工作,合理安排运行方式,确保机组在最佳工况下运行。对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应及时通知生产技术部、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9. 按规定及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分析例会,及时召开本部门的运行安全经济分析例会;
10. 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目标计划,每年初制定部门及所属班组的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安全目标的实施。
11. 做好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股份公司及本公司有关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规定;
12. 在深入生产现场时应加大查禁违章工作的力度,杜绝指挥性违章和习惯性违章,对发生的各类违章应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教育、曝光、处罚、整改”的步骤分析处理,并实行联责考核。发现违章必须及时制止,否则,按违章处理;
13. 负责生产方面安全技术指标的提升,保证废水、废气、废渣达标排放;
14. 负责入场煤质的监督化验把关,达到采制化达标 ;
15. 负责生产生活用水的调水、储水、水质处理,达到生产生活用水水质指标要求;
16. 搞好本部门的防汛、防寒、防冻、防火、防盗等工作;
17. 负责提出运行设备及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