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作者: 来源: 时间:2014-07-10 浏览:?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50437—2007)
?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437一2007,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2.?2、3.2.3、5.3.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
1、总?则
1.0.1为适应我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强老年人设施的规划,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与精神文化需要,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老年人设施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的规划。
1.0.3老年人设施的规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要求;
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3符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并综合考虑日照、通风、防寒、采光、防灾及管理等要求;
4符合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1.0.4老年人设施规划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O.1老年人设施facilities?for?the?aged专为老年人服务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0.2老年公寓叩artment?for?the?aged专为老年人集中养老提供独立或半独立家居形式的居住建筑。一般以栋为单位,具有相对完整的配套服务设施。
2.0.3养老院home?for?the?aged专为接待老年人安度晚年而设置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养老院包括社会福利院的老人部、护老院、护养院。
2.O.4老人护理院nursing?home?for?the?aged?为无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居?⒁搅啤⒈= ⒖蹈春突だ淼呐涮追裆枋?
2.O.5老年学校(大学)school?for?the?aged为老年人提供继续学习和交流的专门机构和场所。
2.O.6老年活动中心center?of?recreation?activities?for?the?aged为老年人提供综合性文化娱乐活动的专门机构和场所。
2.0.7?老年服务中心(站)?stationof?service?forthe?aged为老年人提供各种综合性服务的社区服务机构和场所。
2.0.8托老所nursery?for?the?aged为短期接待老年人托管服务的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项服务设施,可分日托和全托两种。
3、分级、规模和内容
3.1分级
3.1.1老年人设施按服务范围和所在地区性质分为市(地区)级、居住区(镇)级、小区级。
3.1.2老年人设施分级配建应符合表3.1.2的规定。
表3.1.2老年人设施分级配建表
注:?1表中▲为应配建;△为宜配建。
??2老年人设施配建项目可根据城镇社会发展进行适当调整。
??3各级老年人设施配建数量、服务半径应根据各城镇的具体情况确定。
????4居住区(镇)级以下的老年活动中心和老年服务中心(站),可合并设置。
3.2配建指标及设置要求
项目名称
基本配建内容
配建规模及要求
配建指标
建筑面积
(m2/床)
用地面积
(m2/床)
老年公寓
居家式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保健服务用房等
不应小于80床位
≥4
50~7
市级养老院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⒔∩碛梅考笆彝饣疃〉氐?
不应小于150床位
≥3
45~6
居住区(镇)级养老院
生活起居、餐饮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等
不应小于30床位
≥3
40~5
老人护理院
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⒖蹈从梅?
不应小于100床位
≥3
45~6
3.2.1老年人设施中养老院、老年公寓与老人护理院配置的总床位数量,应按1.?5一3.?0床位/百老人的指标计算。
3.2.2老年人设施新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及指标,应符合表。
3.2.3城市旧城区老年人设施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的配建规模、要求应满足老年人设施基本功能的需要.其指标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2.2-1和表3.2.2-2中相应指标的70%,并应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4、布局与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