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9-20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cptance of grounding
conection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2006-07-20发布 2006-11-01实施
国家技术监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467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69—2006,自2006年11月1日实施。其中第3.1.1、3.1.3(1、3)、3.1.4、3.2.4、3.2.5、3.2.9、3.3.1、3.3.3、3.3.4、3.3.5、3.3.11、3.3.12、3.3.13、3.3.14、3.3.15、3.3.16、3.3.19、3.4.1、3.4.2、3.4.3、3.4.8、3.5.1、3.5.2、3.5.3、3.5.5、3.6.1、3.6.2、3.7.10、3.7.11、3.8.3、3.8.8、3.8.9、3.8.10、3.8.11、3.9.1、3.9.4、3.10.2、3.10.3、3.11.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咯执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六年七月二十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00一~二00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2]85号)的要求,由l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的基础上修订的。
本规范共分4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电气装置的接地;工程交接验收。
与原规范相比较,本规范增加了如下内容:
1.术语和定义;
2.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3.调度楼、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的接地;
4.电力电缆终端金属护层的接地;
5.配电电气装置的接地;
6.建筑物电气装置的接地。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滨河路33号,电话:010-63424285)。
目 录
1总则
2术语和定义
3电气装置的接地
3.1一般规定
3.2接地装置的选择
3.3接地装置的敷设 1
3.4接地体(线)的连接 1
3.5避雷针(线、带、网)的接地 1
3.6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接地 2
3.7输电线路杆塔的接地 2
3.8调度楼、通信站和微波站二次系统的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