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第 6 章工程建设的岩土工程勘察
本章介绍一般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勘察目的与任务;勘察等级的划分,设计各阶段勘察的内容和要求;常用的勘察手段和方法以及勘察资料的整理、阅读和使用。
本章学习目的和要求
要求同学了解岩土工程的重要性、建筑场地和地基勘察的等级划分,掌握岩土工程勘察的等级划分;理解不同设计阶段对勘察的不同要求,了解常用的地基勘探方法及其选用;掌握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般包括的内容及编制方法;掌握岩土工程勘察成果分析应包含的内容及分析目的。
1.1 概述
1.2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和勘察内容
1.3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方法
1.4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使用
本章内容
1.1 概述
1.1.1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寨的目的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筑场地的地质环境和地基的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一系列工作。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第1.0.3 )规定:各项工程建设在设计和施工之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应按工程建设各勘察阶段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精心勘察、精心分析,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在设计建筑物之前,必须通过各种勘察手段和测试方法进行岩土工程勘察,为设计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工程地质资料。
岩土工程勘察的目的: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先行工作,目的在于以各种勘察手段和方法,调查研究和分析评价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为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质依据。以充分利用有利的自然地质条件,避开或改造不利的地质,保证建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
建筑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一般包括岩土的类型及其工程性质、地质构造、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质现象和可资利用的天然建筑材料等。
建筑场地岩土工程勘察必须遵守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21—2001)的有关规定。
1.1.2岩土工程勘寨的主要任务和基本程序
岩土工程勘察的主要任务是应按照工程建设的要求,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查明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提出资料完整、评价正确的勘察报告。
岩土工程勘察是一项综合性的地质调查活动。建筑场地和地基的工程地质条件不同,拟建建筑物的类别不同,勘察的任务、内容及详细程度就不同。勘察内容的增减还取决于对场地、地基条件的已有了解程度和当地的建筑经验等。
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程序包括拟定勘测大纲,编制勘察任务书,执行测绘与调查、勘探和土工测试等工作,编写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等。
岩土工程勘寨的主要任务(详细说明)
1.查明与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有关的不良地质现象,如强震区的重大工程场地的断裂类型,尤其是断裂的活动性及其地震效应;岩溶及其伴生土洞的发育规律和发育程度,预测其危害性;滑坡的范围、规模、稳定程度,进而预测其发展趋势和危害程度;崩塌的产生条件、范围、规模与危害性;泥石流的产生及其类型、规模、发育程度和活动规律以及地下采空区、大面积地面沉降、河岸冲刷、沼泽相沉积等;
2.查明场地的地层类别、成分、厚度和坡度变化等,特别是基础下持力层和软弱下卧层的工程地质性质;
3.查明场地的水文地质条件:河流水位及其变化、地表径流条件、地下水的埋藏类型、蓄存方式、补给来源、排泄途径、水力特征、化学成分及污染程度等;
4.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土的物理性质和力学性质指标等;
5.在地震设防区划分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进行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6.推荐承载力和变形计算参数,提出地基基础设计和施工的建议,尤其是不良地质现象的处理对策。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具体内容、工作量、工作方法等应以岩土勘察等级为依据,即应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综合确定。
1.1.3 岩土工程勘察的等级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规定,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应根据工程重要性等级、场地复杂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综合分析确定。
1) 工程重要性等级
根据工程的规模和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分为3个工程重要性等级级别。
2) 场地复杂程度分级
场地等级应根据场地的复杂程度分为3个级别:
3)地基复杂程度分级
地基等级根据地基的复杂程度分为3个等级。
4)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
甲级——在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中,有一项或多项为一级的情况为甲级;
丙级——工程重要性、场地复杂程度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的情况为丙级;
乙级——除勘察等级为甲级和丙级以外的勘察项目为乙级;建筑在岩质地基上的一级工程,当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和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均为三级时,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也可定为乙级;
注意:建筑场地复杂程度等级、地基复杂程度等级划分应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的为准,对建筑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地段的划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的规定确定。
1.2 岩土工程勘察阶段划分和勘察内容
岩土工程勘察的阶段划分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分为场址选择、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
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001第 4.1.2 )规定:建筑物的岩土工程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应符合的选择场址方案要求;初步勘察应符合初步设计的要求;详细勘察应符合施工图设计的要求;场地条件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宜进行施工勘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