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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管理办法DOC

润恒装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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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11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5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6/1(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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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提高企业投资效益,减少决策失误,杜绝招标投标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陕西省地方铁路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陕西榆横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了加强招标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招标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的招投标工作。招标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技术部。 第三条 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和制度,制定公司有关招投标工作政策。 2.监督公司招标活动,检查招标工作。 3.审定招标方案、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4.确定标底、上线控制价。 5.根据评委会成员人数确定招标人代表。 6.确定中标单位。 7.协调处理招标纠纷。 第四条 招标办公室主要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招标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2.编制招标方案并上报**集团公司。 3.委托招标单位,并负责代理合同签定工作。 4.负责在规定网站和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5.负责组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制并负责解释。 6.负责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7.组织现场勘察,负责招标答疑。 8.组织招标开标会议。 9.招标过程中所有的函件、通知、答疑、会议记录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10.负责招标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 11.负责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招标工作开展情况。 第五条 招标工作原则: 1.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2.招标项目不受任何部门和单位的限制,不接受任何部门和个人指定中标人。 3.严格执行《陕西省地方铁路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二种形式 1.公开招标: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或者后审;发售招标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评标。 2.邀请招标:对不宜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征得**集团公司批准后,可进行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应向有资格的三家以上的有关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资格审查、开标和评标的程序同公开招标。 第七条 招标范围:符合**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规定。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类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或要求低于 1、2、3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不得将按规定需要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组织形式分为自行招标和委托招标。 一般招标项目均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个别特殊项目经过招标领导小组同意后报**集团公司,经过批准后可以采取自行招标。 第九条 招标代理费 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条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公司工程技术部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2.招标文件的审查:综合办负责综合审查,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技术要求、设备技术规格书等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审查,财务部负责审查物资采购供应、结算及工程价款支付方面内容。 3.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力求做到内容齐全、描述准确。 4.不得存在针对某一潜在投标单位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单位的内容。 第十一条 投标管理 1.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是自愿行为,依据招标公告自主投标,招标人不得拒绝或者歧视。 2.投标人资格、行为,投标文件内容、密封,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地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投标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者法律规定处理。 3.投标保证金约定不低于预算价格的 2‰,不高于 80 万元;委托招标的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和退还;自主招标的由公司财务部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依据招投标法律按期退还。 第十二条 参加工程项目及主要设备、材料供应等投标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具有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安全等证书; 3.有与招标项目类似或者同等的业绩。 4.承担过相类似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作业业绩和履约记录; 5.财务状况良好,无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或有负债; 6.在最近三年内无商业欺诈行为和其它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7.近几年有较好的行业信誉,近几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第十三条 资格审查:根据工程情况可以选择资格预审或者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