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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业走向负债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 ——偿二代二期对寿险业的影响及思考 作者:泰康保险集团财务精算企划部贾若凡、胡伟、刘秋月 摘要 2021年底,银保监会发布偿二代二期监管新规,寿险业偿付能力监管进入了新的时代。 相比一期,二期规则的主要变化体现在:1、保单盈余按剩余期限进行分档计入,超过核心 资本 35%的未来盈余不得再计入核心资本; 2、风险全面穿透式计量;3、对冲资产范围扩 大,统一资产与负债端折现率;4、权益风险因子不同程度提升。 新规的正式发布将对整个行业的三大方面产生重大影响:1、资本约束:实际资本与净 资产挂钩,业务规模受限于公司资本实力,鼓励寿险公司稳健经营,打造“资本-成长-盈利” 的正向循环;2、产品结构:鼓励寿险公司发展 10年期以上的高价值保障型业务,以投资理 财属性为主的规模型产品对资本的消耗增加;3、资产配置:长期固收类资产将在配置中受 到青睐,权益类资产配置需要重点考虑平衡收益及波动性。 自偿二代二期正式实施以来,叠加资本市场及无风险利率的下行,寿险业大部分公司偿 付能力水平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不同类型及特点的公司受影响区别明显,其中资本实力 薄弱、产品价值率偏低、资产配置激进的公司受到的影响最为显著。与此同时,寿险业整体 都在通过增资、发债、优化产品策略、调整资产配置等方式,改善偿付能力。 面对全新的监管及市场环境,寿险业未来应走向负债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负债端, 坚定降低负债成本;动态追踪利差损,严格分红、结息策略的条件约束;积极推动产品创新。 资产端,分账户实现差异化资产配置管理;拉长资产久期,缩小资产负债久期缺口;坚持权 益类资产配置的审慎性原则。负债与资产两端形成良性的互动机制,要坚持以 YTM为核心 制定产品定价、分红结息、资产配置、风险管控策略。 一、偿二代二期监管规则梳理 为改进和加强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增强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效防范保险市 场风险,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2021年 12月 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保险公 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下文简称“偿二代二期”),并规定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 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自编报 2022年第 1季度偿付能力季度报告起开始执行。 与偿二代一期下“三支柱”整体框架一致,偿二代二期延续“三支柱”监管框架:第一 支柱定量资本要求、第二支柱定性监管要求、第三支柱市场约束机制。在此框架下,优化原 有监管体系,细化监管条例,满足更全面科学对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监督与管理。相比一期, 不仅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而且新增 7号、14号、20号文。在定量资本要求上,夯实实际 1 资本,完善最低资本计量、校准计量最低资本的各类因子。 表 1、偿二代二期监管框架 三支柱 序号 规则 第 1号 第 2号 第 3号 第 4号 第 5号 第 6号 第 7号 第 8号 第 9号 第 10号 第 11号 第 12号 第 13号 第 14号 第 15号 第 16号 第 17号 第 18号 第 19号 第 20号 实际资本 最低资本 寿险合同负债评估 保险风险最低资本(非寿险业务) 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寿险业务) 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再保险公司) 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穿透计量 市场风险最低资本 第一支柱: 定量资本要求 信用风险最低资本 压力测试 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 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 流动性风险 第二支柱: 定性监管要求 资本规划 偿付能力信息公开披露 偿付能力信息交流 第三支柱: 市场约束机制 保险公司信用评级 偿付能力报告 保险集团 综合规则 劳合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偿付能力充足率,由实际资本除以最低资本计算得到,是偿二代定量监管的核心指标, 具体到规则的变化层面,也可以分为实际资本规则变化及最低资本规则变化。计算方法如下 图所示: 2 图 1、偿付能力充足率计量方法及结构 (一)实际资本规则主要变化 实际资本变动总结:偿二代二期下,通过对保单盈余分组、设置核心资本中保单未来盈 余计入上限,强化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明确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计量等方式,有效夯实 实际资本。保单盈余分组及保单未来盈余计入核心资本比例上限,极大地改变了偿付能力体 系,构建了以净资产为核心的实际资本体系,资本约束大幅提升,加大寿险行业对增资发债 的需求。 1、保单未来盈余分组 与一期保单未来盈余全部计入核心资本不同,二期下,保单未来盈余需分解到核心和附 属不同层级的实际资本中,强化核心资本的损失吸收能力。在一期下,保单未来盈余全部计 入核心资本,依赖不确定的未来利润大规模拓展业务和开展高风险投资加大了行业风险。二 期下,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单剩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