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中学教职工年度体检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保证全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体检对象:
全体教职工(含退休人员)
二、体检工作组织:
教职工的体检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体检任务由校医院并邀请地方医院专家承担。
三、体检时间安排:
所有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体检时间安排在每年四—五月份。
四、体检项目
(一)一般检查
(1)个人史、体重、身高、血压、肺活量等;
(2)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等);
(3)外科检查;
(4)口腔科、五官科检查;
(二)辅助检查
(1)胸透;
(2)肝功能;
(3)血脂、血糖检查;
(4)肝胆脾胰B超检查;
(5)心电图;
(三)妇科专项检查
(四)结核病筛查
五、校医院负责每个体检后的情况汇总,应体检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提出治疗建议,并完善全校教职工的健康档案。
六、教职工体检所需经费由学校经费单列开支。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八、本规定解释权属人事处。
中学新生入学体检制度
为了保证入学新生的身体健康,及时发现和控制疾病的传播,促进学生这一健康群体,在校园环境中有序的学习、生活,特拟定新生入校体检制度:
一、新生入校后应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格检查。
二、新生要进行结核病筛查。
三、新生临床检查的内容包括:血压、心肺、肝脾、脊柱、四肢、皮肤等。
四、新生体检的内容包括:视力、身高、体重、肺活量、胸围等。
五、新生化验的内容包括:肝功能+两对结核菌素试验及胸小片拍照。
六、新生应当接受有关疫苗的接种,如麻苗----预防麻疹、白喉疫苗----预防白喉(在三年级接种)、乙肝疫苗----肝功正常澳抗阴性的接种此疫苗。
七、如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上级防疫部门,并做好现场或局部消毒工作。
八、建立新生健康档案,其体检结果记入健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