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复 工 申 请
(编号: LN6-1 ) A-JL-2
合 同 号: N0.6 监理单位: 北京路桥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承包商:中建三局股份公司
致(驻地监理工程师) 韩铁马 先生/女士:
鉴于 桩 基 工程的停工因素已经消除,特报请批准施工。
(工程名称)
附件:具备复工条件的情况说明
承包商: 日期: 年 月 日
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驻地监理工程师: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管理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工程管理监理工程师: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本表用于指令暂停工程的复工申请。
2、申请被批准后,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复工指令执行。
由承包商呈报四份,经核定后,工程管理、合同管理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各留一份,另一份退承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