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双成五路(双桂路口)道路清扫保洁
移交协议书
甲方: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街道办事处
丙方:成都市成华区城市管理局
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所属辖区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乙方) 及所在城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成都市成华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丙方)就双成五路(双桂路口)道路建设工程环卫作业移交事宜进行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三方共同协商就道路环卫移交作业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此共同遵守。
项目名称
双成五路(双桂路口)道路建设工程环卫作业移交项目。
项目内容
我司于2016年6月13日会同区城管局、万年场街道办事处在项目现场共同确认环卫移交范围及面积,根据现场测量,环卫保洁面积为2466平方米。
三、移交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按照区城管局关于调整全区道路环卫作业移交经费标准的通知,本次移交标准为1.05元/月.㎡,移交过渡期为12个月,果屑箱安装标准为道路单侧80米/个,单价为850元/个,移交总费用为34471元。(大写叁万肆仟肆佰柒拾壹元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12个月环卫作业费用。
四、甲方责任
1.负责现场指定需移交道路范围。
2.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移交费用。
五、乙方责任
按照甲方要求的范围,完成移交后道路环卫作业工作。
六、丙方责任
负责道路环卫移交的监督责任。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或终止本协议,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2.三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合同履行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合同任意一方均可依法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友好协商解决,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成都成华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乙方:成都市成华区万年场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丙方:成都市成华区城市管理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签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