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
实施计划
YX/(TZ)TJ006-201
批 准:
审 核:
编 写:
A版生效日期: 2013.0
泰州分公司施工管理部建筑专业
1.目的
为了在国电泰州电厂二期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电建三公司泰州分公司在国电泰州电厂二期工程土建施工。
3.编制依据
3.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
3.2《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9)
3.3《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3.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
4.执行计划
4.1组织机构
组 长: 张兵
副组长: 周中秋
成 员:张东东 张耀庭 邓永辉 王辉 蒋伟刚 沈建平 刘晓勇
强制性条文专业小组会随着工程的进展,适时调整、充实成员。同时,小组根据泰州分公司强制性条文执行小组的工作安排。本专业对强制性条文严格执行。
4.2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强制性条文在建筑专业的宣贯、培训、策划、实施和检查等管理工作,确保强制性条文在工程施工中得到落实执行。
副组长:负责组织强制性条文在建筑专业培训、实施和检查等管理工作。
成员:负责本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的宣贯,具体组织施工过程对各施工队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整改和记录工作。施工队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各班组对强制性条文的技术交底、实施和自查。
4.2资金支持计划
本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预算经费依据泰州分公司强制性条文计划中的执行。其用途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资料购置费、培训费、检查费、奖金等。
4.4强制性标准的管理
4.4.1标准的收集、适用性识别与确认,由建筑专业强制性条文管理小组负责收集相关规程规范;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及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对强制性条文的适用性进行识别及确认。随新标准发行及时更新强条清单。
4.5强制性条文培训学习
工程开工前由组长或副组织组织参与土建专业管理的人员和主要施工人员(班组长、技工)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每月根据工程进度,由组长或副组织组织学习本专业现阶段需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并形成记录。
4.6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考核
4.6.1为了全面落实执行《强制性条文》,提高《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效果,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施工实施细则》、《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各专业《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技术交底”中应专立条款明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具体项目和内容用黑体字标识。
4.6.2工程项目开工前,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表式见附表。
4.6.3每月月初由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按单位工程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有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行为,并形成记录。
4.6.4施工单位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将强制条文实施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工程进展按分项工程据实记录、填写《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并由监理工程师审核。
4.6.5在分部工程验收时,由总监组织对施工单位执行强制性条文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检查结果填入《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并应由施工单位签证。
4.6.6在工程竣工验收时,监理单位及时对《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和《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进行复查汇总,对照经审批的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填写《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报建设单位审核、确认。
4.6.7对发现有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严格按照分公司相关规定和《质量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并责令整改,若分公司或公司没有相关规定,按每违反一款处罚100元~500元不等,情节严重的可增加处罚金额;单位工程连续半年检查无违反强条的奖励200~500元。
4.6.8 其中涉及到我施工单位建筑专业的表式填写有附表1,附表2,其中附表1要求专业上分管相关区域的技术员负责填写,并统一汇总给专业专职工程师,由专业专职工程师经过内部审核后报监理审批。
4.7整改闭环
凡是在各种监督检查中确定为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规定的问题,都属于必须整改的问题;检查单位出具《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由责任单位或部门负责整改落实,由检查单位负责整改验收与评定,实现闭环管理。附件
J/RL001 江苏电建三公司员工培训记录表
培训部门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训负责人
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