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市场场地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场地从事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 (层/厅) 号场地,面积平方米,用途以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库房平方米,库房位置为。第二条 租赁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共计年 个月;其中免租期为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金本合同租金实行(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租金标准为 ;租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汇票/);第一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 月 日,第二次租金的支付时间为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 第四条 保证金保证金属于双方约定事项。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是/否)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租金总额%计 元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务质量的担保。乙方支付保证金的,甲方则以市场当年租金总额的2-5%作为市场整体性的对应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保证金的交付、保管、支取、返还等事宜见合同附件。 第五条 保险 甲方负责投保的范围为:公共责任险、火灾险、 。 乙方自行投保的范围为: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应对市场进行商业管理,维护并改善市场的整体形象,包括:对商品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商品档次的定位、商品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