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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管理制度 第1页共1页文件类型物料管理制度文件编码SMP-RM-1030-00执行日期执行部门物料部、质量管理部起 草 人:起草日期:审 核 人:审核日期:批 准 人:批准日期:修 订 号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变更原因及目的:目的:明确造成退货的责任单位,防止再度发生退货。范围:退货产品。责任人:销售部、质保部、仓库。内容:属说明书、标签、包装的文字内容缺失等差错,由生产部、质保部负责。2.属包装质量问题由供销部负责。3.属产品内在质量问题由生产部负责。4.属检验判定错误者,由质保部负责。5.由于运输原因而致的问题,由销售部向运输单位协商解决。6.药品新不良反应的出现,属不可予见情况,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程”执行。7.关于退货责任的后继处理,按“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