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编号:_____________ 团 队 出 境 旅 游 合 同 (示范简化版本) 国 家 旅 游 局 制 定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或者边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出境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团队出境包价旅游(不含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时使用。 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 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当由出境社承担的责任。 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 5.本简化版本省略内容(第一章至第六章)以《团队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014-2402)为准,与其具有相同效力。 团队出境旅游合同 合同编号: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出境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出境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我已通过(旅游局官网、旅行社店堂张挂、纸质完全版本旅游合同等)方式阅读了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团队出境旅游合同》(GF-2014-2402)第一章到第六章的内容,同意遵守并将其列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旅游者签名 年月 日 第七章 协议条款 第二十条 线路行程时间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时,结束时间 年 月 日时;共天,饭店住宿夜。 第二十一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包括(由出境社和旅游者协商勾选、填写):□导游服务费 元/旅游者;□必要的签证/签注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出境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出境社、境外地接社等其他服务费用。 成人 元/人,儿童(不满14岁) 元/人; 旅游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