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建筑公司事故隐患自查标准 Ⅰ级隐患Ⅱ级隐患Ⅲ级隐患自查标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自查标准自查标准 准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 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筑施工单位位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置安全生产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 理工作。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和人员 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 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 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 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 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四)建筑施工 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 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并 持证上岗 基础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 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机构职 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责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工作;(十四)企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