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河南省陆上采油行业隐患自查清单 Ⅰ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Ⅱ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Ⅲ级隐患 自查标准 Ⅳ级隐患 自查标准 自查标准项具体描述 参考依据 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实施办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评价报告 企业每年应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1次安全评估,每三年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1次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规 安全评价。 范(实行)》 资质证照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 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 《安全生产法》 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主要负责人和 安全员资格 锅炉、 压力容器、 电 工、 焊工、 登高作业 人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 资格证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 《安全生产法》 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国家、行业、企业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和特殊管理的岗位操作人员由公司安全环保 处协调,各单位组织送到具有相应培训资格的培训单位进行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或 者其它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后准许从事特种作业和相关操作。已经取得特种作业或 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应当按规定进行资格证书审验,达到合格后准许继续从 事特种作业和相关操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 局》第30号令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安全生产 管理机构 及人员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机构及人员配备 主要负责人职责 《安全生产法》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 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责 任制 分管负责人、安全员 、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规定公司各层(次)级人员和各级部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业务范围内对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