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吊装责任保险费率规章
一、单次投保
(一)吊装货物损失部分
1、赔偿限额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货物申报价值
2、费率
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L)
每次事故免赔额
费率
L≤50万
5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3‰
50万<L≤200万
1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2.5‰
200万<L≤500万
2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2.2‰
500万<L≤1000万
50000元或损失金额的5%,以高者为准
2‰
3、预期/经验赔付率调整系数表
预期/经验赔付率
预期/经验赔付率调整系数
(0,20%]
0.45-0.65
(20%,40%]
0.65-0.85
(40%,60%]
0.85-1.00
(60%,80%]
1.00-1.30
80%以上
1.3以上
4、保险费计算
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费率×预期/经验赔付率调整系数
(二)其他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部分
1、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2、费率
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0万元
20万元
50万元
100万元
200万元
其中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5万元
5万元
10万元
15万元
20万元
费率(‰)
2.0
1.8
1.2
0.9
0.6
3、预期/经验赔付率调整系数表
预期/经验赔付率
预期/经验赔付率调整系数
(0,20%]
0.45-0.65
(20%,40%]
0.65-0.85
(40%,60%]
0.85-1.00
(60%,80%]
1.00-1.30
80%以上
1.3以上
4、保险费计算
保险费=累计赔偿限额×费率×预期/经验赔付率调整系数
(三)保险费
保险费=吊装货物损失部分保险费+其他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部分保险费
二、全年投保
(一)吊装货物损失部分
1、标准费率:0.8%—2.5%
2、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每次赔偿限额的5倍。
3、保险费计算: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标准费率×吊车数量
4、每次事故免赔额:5000元-50000元
(二)其他第三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部分
1、标准费率:4.5‰-7.5‰
2、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每次赔偿限额的5倍。
3、保险费计算: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标准费率×吊车数量
4、具体费率可视具体的风险状况上下浮动30%。
三、短期费率表
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间
一
个
月
二
个
月
三
个
月
四
个
月
五
个
月
六
个
月
七
个
月
八
个
月
九
个
月
十
个
月
十
一
个
月
十
二
个
月
按年费率(%)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注:保险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