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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责任(备案)N128号_律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费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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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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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
一、保费计算公式
保险费=基本保险费×免赔调整后的基准费率×风险调整系数
二、基准费率表
(一)基本保险费
投保人数
每次事故索赔限额(万元)
年累计索赔限额(万元)
基本保险费(元/每人)

10人以下
20万元
100万元
律师1000元
工作人员400元

11—25人
25万元
200万元


26人以上
30万元
300万元


如果年累计赔偿限额不在上述表格中,则基准保费按照最临近的两个赔偿限额的基准保费的线性插值计算。假设上表中与年累计赔偿限额L1和L2对应的基准保费分别为P1和P2,L介于L1和L2之间,则与年累计赔偿限额L对应的基准保费计算公式为:

(二)免赔额
(1)每次事故索赔免赔额为人民币2万元。
(2)提高免赔额减费:
①免赔额提高为3万元者,按全年保险费减收5%~10%;
②免赔额提高为4万元者,按全年保险费减收10%~15%;
③免赔额提高为5万元者,按全年保险费减收15%~20%。
(3)降低免赔额加费:免赔额降低为1万元者,按全年保险费加收1%~5%。
三、风险调整因子表
风险调整系数为以下风险调整因子值之积。
营业额系数
年营业额
年营业额≤100万
100万<年营业额≤500万
500万<年营业额≤1000万
1000万<年营业额≤2000万
2000万<年营业额≤5000万
年营业额>5000万

费率调整系数
0.9
0.95
1.0
1.05
1.1
1.15

注:上述“年营业额”以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共同约定的营业额为准。
2.经验/预期赔付率调整系数
预期/经验赔付率
预期/经验赔付率调整系数

(0,20%]
0.50-0.65

(20%,40%]
0.65-0.80

(40%,60%]
0.80-1.00

(60%,80%]
1.00-1.40

80%以上
1.4以上


3. 内部管理风险调整系数
风险因子
调整系数

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
0.85~1.10

被保险人获得现有资质的时间
0.85~1.10

被保险人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0.85~1.10

最近三年的赔付状况
0.85~1.10

注:费率应根据以上风险特征实施上下浮动。
四、短期费率表
短期费率表
保险期限
一个月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十


十



十




按年费率%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85
90
95
100

备注:保险期限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