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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长乐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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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型 两全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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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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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9/1(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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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附件4-2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民生长乐两全保险(分红型)
条款目录
基本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告知义务】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合同内容变更】
【合同犹豫期】
【合同解除权】
【保险事故通知】
【失踪处理】
【索赔时效】
【争议处理】
保障条款
【投保条件】
【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保险单红利】
【保险责任开始及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
【保险费的交付及宽限期】
【保险费的自动垫交】
【保险单借款】
【合同效力中止】
【合同效力恢复】
【欠款的扣除】
【保险金的申领】
名词释义
[1]本公司 [2]意外事故   [3]意外伤害 [4]艾滋病
[5]艾滋病病毒 [6]恐怖活动 [7]会计年度 [8]利率和利息
[9]现金价值 [10]现金价值净额 [11]手续费 [12]保险单周年日
[13]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
注:本目录中斜体加粗部分为投保人、被保险人特别注意事项
基本条款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1]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返还已交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告知的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本公司在扣除已支付的保险单红利后按【合同解除权】处理。
【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是以法定证件载明的出生日期为基础计算的周岁年龄。
投保人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单上填明,若发生错误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 真实投保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投保年龄范围的,本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并在扣除已支付的保险单红利后向投保人无息返还保险费。但自本合同生效日起逾两年的,本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应依照本条第二、三款办理。
二、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本公司有权审核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和利息;若补交保险费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