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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28-02-05 工业废气治理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职业编码:6-28-02-05 工业废气治理工 (2019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 1 说明 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 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 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国电力企业联 合会)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工业废气治理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下简称《标 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下简称《大 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年版)》有关要求, 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工业废气治理工从业人员的 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 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 级工、二级/技师和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 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标准》各部分相互对应、层次分明,对于不同级别中的相同 工作内容,技能含量逐级增加。 三、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 有:谷小兵(编写组组长)、吕群(主笔人)、姚学忠、马利君、吴晔、闫欢欢。 四、本《标准》主要审定单位有: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广东省能源 集团有限公司沙角 C电厂、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华电襄阳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华 能淮阴电厂、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保恒通分公司。主要审定人员有:刘 佩田、谢权云、何建业、华建平、宦宣州、张超、王瑞民、何国锋、高广军、包德 平、高飞。 五、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荣庆华、葛恒双、张灵芝,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张志锋、石宝胜、关琳, 中国电力出版社有限公司赵鸣志,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国家电力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人才学院,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技能培训中心等单位、专家的指 1 导和大力支持,在此一并感谢。 六、本《标准》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工业废气治理工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工业废气治理工 1.2职业编码 6-28-02-05 1.3职业定义 操作废气治理设备、设施,除去废气中有害污染物和颗粒物的人员。 1.4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五级 /初级工、四级 /中级工、三级 /高级工、二级 / 技师、一级 /高级技师。 1.5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6职业能力特征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判断、计算及表达能力,空间感强、四肢灵 活,动作协调,听、嗅觉较灵敏,视力、色觉良好。 1.7普通受教育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 1.8职业技能鉴定要求 1.8.1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①工作 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①相关职业:气体深冷分离工,工业气体生产工,天然气处理工,下同。 3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 ②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 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 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 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