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11.020 C 55 WS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678—2020 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 Nutrition guidelines of complementary feeding for infants and toddlers 2020 - 05 - 06发布 2020 - 11 - 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 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首都儿科研究所、中国疾病控制中心营养与健康所、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霆、殷妍、吴建新、黄建、霍军生、汪之顼、李廷玉、关宏岩、张淑一、 王 琳、 王晓燕、卢晓琳、王芳、程茜、于微、周继昌、武洁姝、丁叶。 婴幼儿辅食添加营养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健康足月出生的满6月至24月龄的婴幼儿进行辅食添加基本原则和分年龄段辅食添加 指导及辅食制作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满6月至24月龄内婴幼儿辅食添加的营养指导。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婴儿 infant 年龄在0~12月龄以内的儿童。 2.2 幼儿 toddler 年龄在12~36月龄的儿童。 2.3 辅食 complementary foods 辅助食品 婴幼儿在满6月龄后,继续母乳喂养的同时,为了满足营养需要而添加的其他各种性状的食物,包 括家庭配制的和工厂生产的。 3 婴幼儿辅食添加基本原则 3.1 辅食添加时间 纯母乳喂养到6月龄,且在孩子健康时添加辅食。婴幼儿进餐时间应逐渐与家人一日三餐时间一致。 同时,继续母乳,建议母乳喂养到2岁及以上。 3.2 辅食种类 种类由单一到多样,每次只添加一种新的食物,添加量由少到多。每引入一种新的食物应适应3d~ 5d,观察是否出现呕吐、腹泻、皮疹等不良反应,适应一种食物后再添加其他新的食物。逐渐增加辅食 种类,最终达到每天摄入七类常见食物中的四类及以上,参见附录A。 3.3 辅食添加的数量与营养要求 辅食添加量由少到多,关注婴幼儿的饥饿和饱足反应,主要依据孩子的需要而定。满足母乳及辅食 提供的能量及主要营养素摄入量的需求,参见附录B。 3.4 辅食性状与质地 随着婴幼儿口腔及胃肠等器官结构和功能的发育,辅食性状和质地应由稀到稠、由细到粗,从肉泥、 菜泥等泥糊状食物开始,逐步增加食物硬度和颗粒大小,过渡到肉末、碎菜等半固体或固体食物。 3.5 顺应喂养 随着婴幼儿生长发育,喂养者应根据婴幼儿营养需求的变化,提供多样化且与其发育水平相适应的 食物,保证婴幼儿健康发育。喂养过程中,应及时感知婴幼儿发出的饥饿和饱足反应,并做出恰当地回 应,应耐心鼓励和协助婴幼儿进食,培养儿童合理进食行为,帮助婴幼儿学会自主进食,遵守必要的进 餐礼仪,逐步形成健康的进餐模式。 3.6 监测与评估 定期监测和评估婴幼儿体格生长发育指标,评估营养状况。当辅食营养摄入无法满足需求时,应及 时调整,可合理进行营养素补充。 3.7 辅食添加的安全与卫生 应使用清洁安全卫生的食材和餐用具进行辅食制作。有些食物或进食行为容易导致进食意外,为保 证安全,婴幼儿进食时须有成年人看护。 3.8 患病期间的喂养 暂停添加新的辅食。除特殊情况外,鼓励进食易消化且营养丰富的辅食。病愈后,及时恢复正常饮 食。 4 分年龄段辅食添加指导 4.1 满6~8月龄 4.1.1 辅食种类:首先补充含铁丰富、易消化且不易引起过敏的食物,如稠粥、蔬菜泥、水果泥、蛋 黄、肉泥、肝泥等,逐渐达到每天能均衡摄入蛋类、肉类和蔬果类。 4.1.2 辅食频次:由尝试逐渐增加到每日1~2餐,以母乳喂养为主。 4.1.3 辅食数量:每餐从10 mL~20 mL(约1~2勺),逐渐增加到约125 mL(约1/2碗)。各类食 物推荐摄入量参见附录C。因考虑到辅食摄入量有较大的个体差异,以不影响总奶量为限。 4.1.4 辅食性状:从泥糊状逐渐到碎末状。 4.1.5 辅食质地:可用舌头压碎的程度,如同软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