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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1.040.03A 12DB34安徽省地方标准DB 34/T 2621—2016 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服务规范 Joint projects handled services specifications 2016-06-15发布2016-07-15实施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 布 DB34/T 2621—2016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提出本标准归口单位安徽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安庆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安庆市工商行政与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安庆市城乡规划局滁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韦文明张黎明方宏兵杨士根张贞礼詹琼李锋袁福胜雷庆根徐晓勤董晓丽陈双陆杨来喜鲍成友I DB34/T 2621—2016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联合办理部门服务原则及要求联合办理流程督查及考核本标准适用于市县级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2169.1-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1部分:基本要求GB/T 32169.3-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3部分:窗口服务提供要求GB/T 32169.4-2015政务服务中心运行规范 第4部分:窗口服务评价要求DB34/T 1168行政审批服务 术语和定义DB34/T 1181-2010行政审批服务“并联审批”服务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32169.1-2015GB/T32169.4-2015和 DB34/T1168 给出的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联合办理 joint handling在中心办理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服务时整合建设项目所涉及的部门(单位)服务流程实行一门受理牵头负责分段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的政务服务模式3.2牵头部门 lead department在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服务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办理阶段承担该阶段主要审批职能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办理服务的部门3.3参与部门 participating departments在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服务过程中按照建设项目办理阶段参与该阶段建设项目相关手续办理的部门4联合办理部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