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11.220C 50DB22备案号:62782-2019吉林省地方标准DB 22/T 2937—2018 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操作规程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administrative licensing operation procedures General rules 2018-11-12发布2018-12-30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 布 DB22/T 2937—2018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白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吉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松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永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波、杨平、刘志海、李文生、白德禹、李淑平、李茹。I DB22/T 2937—2018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操作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卫生计生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的实施主体、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权限、程序、时限、效力、变更与延续、信息公开和效能投诉。本标准适用于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操作,亦可对行政相对人办理提供指导。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所包含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DB22/T 2871.1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DB22/T 2871.2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第2部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DB22/T 2871.3政务服务“只跑一次”工作规范第3部分:电子文件归档3实施主体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卫生计生行政机关。4事项名称4.1项目名称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表述,确定行政许可项目名称,对于省、市(州)或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机关分级审批的同一个事项,应统一项目名称,见附录A。4.2情形在项目名称基础上同一事项下因办理需求的不同而细分的办理事项。5设定依据应列出设定行政许可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项。6实施权限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确定省、市(州)或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的实施权限。对于省、市(州)或县(市、区)分级实施的事项,应划分审批权限,明确职权范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