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03.080.99 A 12 DB12 天 津 市地方 标 准 DB12/T 891—2019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Standards for community social work service 2019-07- 16 发布 2019-08- 15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刖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兰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风、刘丽红、王兴友、杨丽荣、马绍民、房新枝、徐若兰、杨云娟。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规范 i范围 本标准主要规定了社区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方法、服务保障和质量管 理。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城乡社区的社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Z/T 058-2014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MZ/T 059-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 MZ/T 064-2016老年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MZ/T 071-2016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社会工作者职业道德指引民发[2012]240号 3术语和定义 MZ/T 071-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某些术语 和定义。 3.1 社区社会工作服务 community social work service 秉持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以社区为平台,以统筹社区照顾、扩大社区参 与、促进社区融合与社区发展、参与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等为主要任务的专业活动。 [MZ/T 071-2016,定义 3.1] 3.2 社区社会工作者 community social worker 专职从事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人员。 [MZ/T 071-2016,定义 3.2] 3.3 社区照顾 community care 社区社会工作者采用个案管理、资源链接等方式,为有需要的社区居民提供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 康复护理、权益维护、社会支持等服务。 [MZ/T 071-2016,定义 3.3] 3.4 社区参与 community involvement 社区居民愿意投入有形或无形的资源参与社区活动或事务,以促进社区进步和发展的过程。 社区融入 integrated into the community 社区社会工作者通过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促进社区中流动人口或弱势人群等参与社区互动获得 社区支持的过程。 3.6 社区社会组织 community social organization 由社区居民发起成立,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公益慈善、邻里互助、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 服务等活动的社会组织。 4基本原则 4.1需求为本 应按MZ/T 071-2016规定执行。 4.2多方参与 应积极引导相关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驻社区单位、志愿者和社区居民等多方力量参与、支持 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推动实现社区共建、共治、共享。 4.3专业引领 应按MZ/T 071-2016规定执行。 4.4服务居民 应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注重弱势优先原则,服务辖区内各类居民,包括本地居民、辖区单位居民 和流动人口等。 5服务内容 5.1贫困人口服务 5.1.1参与贫困人口临时救助、综合帮困与帮扶服务。 5.1.2动员社区力量向贫困人口提供社区支持服务。 5.1.3为贫困人口提供技能培训、岗位推荐等服务。 5.2老年人服务 应按MZ/T 064-2016规定执行。 5.3残疾人服务 5.3.1参与残疾人社区照顾和社区融入服务。 5.3.2动员社区力量为残疾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5.3.3开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宣传等服务。 5.4优抚对象服务 5.4.1协助优抚对象了解社会政策支持。 5.4.2为优抚对象构建社区支持性网络。 5.4.3为退伍军人提供创业、就业等服务。 5.5妇女服务 5.5.1配合开展针对特定妇女群体的服务。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