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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_403-2014大中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使用状态技术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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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2/3/21(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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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ICS65.060.20 B 91 DB22 备案号:41790-2014 吉 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403—2014 代替 DB22/T 403-2005 大中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 使用状态技术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 Use technical state requirements and safe optrating requirements for large-middle tractor necessary moldboard plow 2014-02-28发布 2014-04-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 403—2014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代替了DB22/T 403-2005,与该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在范围中修改了“安装、调整”(见1,2005版的1); ——修改了“无严重锈蚀和磨损”删除(见3.1.2,2005版的3.1.2); ——修改了“应”改为“有”(见3.1.3,2005版的3.1.3); ——增加了“采用剪切螺栓安全装置的犁,在规定外载作用下,剪切螺栓应能剪断,起到安全作用” (见3.2.4,2005版的3.2.4); ——修改了“结合处”改为“接合处间隙”(见3.3.6,2005版的3.3.6); ——修改了在“圆犁刀刃厚”后加“大于1.5 mm”(见3.5.3,2005版的3.5.3); ——修改了“刃口厚度不大于1.5 mm”删除(见3.5.4,2005版的3.5.4); ——修改了条款顺序3.6.3条改为3.6.1条,删除“沟轮装配时必须拧紧”(见3.6.1,2005版的 3.6.3); ——修改了 4.1.5“可做水平调整。即应反时针转动水平轮,将右侧机架抬高,直到犁架水平为 止。反之,如果犁架右高左低,则应顺时针转动手轮进行调整。”删除;加“可通过转动手轮 进行调整”(见4.1.3,2005版的4.1.3); ——删除“前铧铧翼偏过拖拉机内侧10 mm~25 mm”(见4.2.4,2005版的4.2.4); ——修改了“安全操作规程”改为“安全要求及操作规程”(见5,2005版的5); ——原5.5、5.7、5.8、5.11、5.12、删除;并对第5条款进行了简化和整合(见5.2,2005版的 5)。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秀芝、周晗宇、齐开山、张晓升、吴冠军、李东来、杨波。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如下: ——DB22/T 403-2005; ——DB22/T 403-2014。 I DB22/T 403—2014 大中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使用状态技术要求及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中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使用状态技术要求、使用调整、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拖拉机配套铧式犁的安装、调整及安全操作,其它型号铧式犁亦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93.1-1996农业轮式拖拉机后置式三点悬挂装置第1部分:1、2、3和4类 GB/T 1593.2-2003农业轮式拖拉机后置式三点悬挂装置第2部分:1N类 GB/T 1593.4-2004农用轮式拖拉机后置式三点悬挂装置第4部分 O类 GB/T 14225-2008铧式犁 JB/T 5673-1991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通用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整机外观 3.1.1标牌、编号、标记齐全、字迹清晰。 3.1.2外观整洁,零部件齐全、完好,无缺损。铸、锻件表面平整,割焊件去毛刺、残渣,周边整齐, 焊缝无焊渣。 3.1.3铧式犁非工作表面有涂漆。涂层质量,旱田铧式犁应符合JB/T5673规定的普通耐候层、水田 犁应符合耐水层的要求。工作表面只涂防锈剂。 3.1.4各部位联结应牢固,螺栓露出螺母不少于3个螺距,垫片应齐全。 3.2整机结构 3.2.1装配好的多铧犁,应检查: a)各犁体的工作幅宽偏差为设计幅宽的±2.5%; b)相邻两犁体重耕耕幅不大于10 mm; c)各犁体的铧刃直线部分应在同一水平基面上,用拉绳法检查铧尖和铧尾(翼),其偏差不 大于10mm,不允许铧尖高于铧尾,但允许铧尾略高于铧尖,幅宽为200mm的犁体不大于5mm; 250 mm~300 mm的犁体不大于 6 mm;350mm~400 mm的犁体不大于 8 mm;450 mm~500 mm 的犁体不大于10 mm。各犁体水平基面到犁梁底面高度与设计值之差不大于1%。 3.2.2铧式犁的运输间隙:牵引式及半悬挂式不小于250mm,悬挂式不小于300 mm。 3.2.3翻转犁的翻转机构及摆式犁的换向机构应工作可靠。机构到位率:空运转不低于98%,生产查 定不低于96%(连续作业不少于50次)。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