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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3.310 A 90 DB22 备案号:43447-2014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 22/T 2132—2014 物业保安服务规范 Quality criteria for facility management security services 2014-10-10发布 2014-11-30实施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22/T 2132—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住建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梅河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梅河口市兴佳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波、宫玉杰、王英、丁岩、谭秀成。 I DB22/T 2132—2014 物业保安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物业保安服务基本要求、保安职责、服务要求、服务质量的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物业保安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 594-2006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3术语和定义 GA/T 594-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A/T 594-2006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物业保安服务 facility management security services 根据约定,结合物业管理区域的环境特点和要求,采取门卫、巡逻、守护、技术防范等形式,提供 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的服务活动。 3.2 门卫服务post guarding service 保安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出入口进行值守、验证、检查登记等活动。 3.3 巡逻服务 patrol service 保安员对物业管理区域及指定的重点区域按照规定路线、频次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 采取应急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以保证安全的活动。 3.4 守护服务protection service 保安员对特定的部位、设施进行看护和守卫的活动。 [GA/T 594-2006,定义2.3] 3.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