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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20.99 A 0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038—2019 供电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2019 - 07 - 04发布 2019 - 08 - 01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计量检测技术中心、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芸、齐梅梅、刘建磊、李宏胜、冉兴旺、田超、姜巨勇、孙冲、石振刚、 李涵、张林浩、武超飞。 引 言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矗“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 建设,完善质量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 导意见》确定的制度安排。作为质量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对于推进质量提升、 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对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原质检总局 先后发布《商业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服务业诚信计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指南》,在集贸市尝 加油站、餐饮行业、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用事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 服务业领域,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诚信计量信用信息收集、公开、诚信计量分类监 管等制度,建立完善服务业诚信计量信用信息平台。 本标准旨在通过供电企业的自主管理,增强诚信计量意识、完善诚信计量体系,持续提升计量保 证能力和诚信计量管理水平;通过践行公开承诺,杜绝计量欺诈、计量作弊等行为。从而实现诚信计 量、健康发展,营造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供电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管理要求、评价和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有下列需求的供电企业: a) 建立、实施、保持、改进诚信计量管理体系,并符合自我声明的诚信计量方针和承诺; b) 寻求外部对其诚信计量进行评价,并获得认可。 本标准不要求供电企业按照本标准的要求更改其管理体系文件的结构或文件。 本标准的“供电企业”是指向用户销售电能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JF 1033-2016 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商业 服务业诚信计量行为规范》(质检总局公告〔2007〕16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诚信 trustworthiness 在社会领域中,个人或组织对外表述的真实主观想法或观点,与其对应行为相符合。 3.2 计量 measurement 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 3.3 诚信计量方针trustworthiness measurement policy 由最高管理者就本单位诚信计量的价值追求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3.4 诚信计量目标 trustworthiness measurement objective 为实现本单位诚信计量方针规定的具体的、量化的、可考核的要求。 3.5 诚信计量要素 trustworthiness measurement element 影响计量诚信度而又相互作用的一组要素。 3.6 诚信计量管理体系 trustworthiness meas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 制定、实施诚信计量方针和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要素集合。 3.7 供电企业 power supply company 向用户销售电能的企业。 4 基本要求 4.1 供电企业应具有符合相关执照或许可证所规定的经营条件,依法取得所必要的执照或许可证,并 保持有效。 4.2 供电企业应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供电计量器具 或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 4.3 供电企业应建立诚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