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GH GH/T 1276-2019 ICS 67.140.10 X 55 2020-03-01实施 2019-11-28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行业标准 开化龙顶茶 Kaihua Longding Tea (发布稿)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开化县 农业农村局、开化县龙顶名茶协会、浙江省茶叶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燎远、翁昆、余书平、吴荣梅、胡金寿、宋米和、陈祖明、刘栩、姚东、 张亚丽。 开化龙顶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化龙顶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等级与实物标准样、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开化龙顶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水分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灰分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8795 茶叶标准样品制备技术条件 GB/T 23776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GB/T 30375 茶叶贮存 GH/T 1070 茶叶包装通则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 【2009】第123号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8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开化龙顶茶Kaihua Longding Tea 以开化县境内的鸠坑系列、翠峰等茶树品种的鲜叶为原料,经杀青、初烘、理条、复烘、提香 等工艺加工的,具有“嫩绿挺秀、香高味醇”品质特征的芽形和条形绿茶。 4 产品等级与实物标准样 4.1开化龙顶茶根据鲜叶嫩度分为芽形和条形。开化龙顶茶(芽形)采用单芽的鲜叶原料加工。开 化龙顶茶(条形)采用一芽一叶初展~一芽二叶的鲜叶原料加工。 4.2开化龙顶茶(芽形)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开化龙顶茶(条形)等级分为:特级、一 级、二级。 4.3实物标准样按GB/T 18795的规定制作,每三年配换一次。实物标准样制作规程见附录A。 5 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品质正常,无异味、无异嗅、无劣变。 5.1.2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不着色,无任何添加剂。 5.2感官品质 5.2.1开化龙顶茶(芽形)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开化龙顶茶(芽形)感官品质 级别 项 目 外形 汤色 香气 滋味 叶底 特级 芽头匀整、紧直挺秀、嫩绿鲜润 浅绿清澈明 亮 嫩香馥郁 鲜醇甘爽 肥壮匀齐、 嫩绿明亮 一级 芽头较匀整、细紧挺秀、嫩绿润 浅绿明亮 嫩香持久 鲜醇爽口 匀齐、嫩绿明亮 二级 芽头尚匀、紧直、绿尚润 浅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