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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人寿尊优_生少儿版产品培训课件30页PPT

紫韵蝶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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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小:802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PT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24/1/23(发布于四川)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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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百年尊优一生(少儿版)《教学篇》 投保年龄 满28天- 25周岁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满28天至25周岁。 百年尊优一生(少儿版)年金保险 百年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 28天- 80周岁 投保年龄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 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天至80周岁。 保险期间 至终身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百年尊优一生(少儿版)年金保险 百年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 至终身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交费期间及保险费 3年交、5年交、10 年交 按照基本保额计算保费,基本保额5000元起,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百年尊优一生(少儿版)年金保险 百年鑫账户年金保险(万能型) 趸交、追加保费 趸交最低保费100元,追加保费最低1000元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百年尊优一生(少儿版)年金保险 条款 保险责任之特别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达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百年人寿在第5个及第6个保单周年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的55%给付特别生存保险金。 保险责任之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第7个保单周年日开始,在您与百年人寿约定的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百年人寿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20%给付生存保险金。 保险责任之祝寿保险金 本合同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分为60周岁、65周岁及70周岁三种,您在投保时需与百年人寿约定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并在保险单上载明,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确定后,不得变更。 被保险人到达祝寿保险金领取年龄的保单周年日仍生存,百年人寿按照本合同累计已交保费给付祝寿保险金。 保险责任之养老保险金 在祝寿保险金约定领取的保单周年日之后(不含该保单周年日),每年到达保单周年日被保险人仍生存,百年人寿按本合同基本保额的30%给付养老保险金。 保险责任之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祝寿保险金约定领取的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该保单周年日)身故,百年人寿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本合同累计已交保费;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 若被保险人在祝寿保险金约定领取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该保单周年日) 身故,百年人寿按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额; (2)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责任之除外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百年人寿不承担本合同1.2.5款规定的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百年人寿向被保险人继承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百年人寿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