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ICS 65.020.01 B 00 DB12 天 津 市地方 标 准 DB12/T 899—2019 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 Guideline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griculture comprehensive standardization demonstration area 2019-07- 16 发布 2019-08- 15 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刖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市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雪军、左勇、石莉、辛庆正、何媛、曹喜军、王雨、刘烨潼。 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指南 i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的建设原则、基本要求及建设程序与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市级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工作,其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600农业综合标准化工作指南 国标委农[2007]81号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 3术语和定义 GB/T 316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agriculture standardization demonstration area 围绕农、林、牧、副、渔业特定项目以示范推广农业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组 织管理完善的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和管理的区域。 3.2 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区 agriculture comprehensive standardization demonstration area 为了达到确定的目标,运用系统分析方法,建立农业标准综合体,且贯彻实施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并对周边和其他相关产业起示范带动作用。以下简称“示范区”。 4建设原则 4.1目标导向原则 以示范区建设目标为导向,针对目标开展影响示范区建设相关要素分析及规划,实现农业标准综合 体建立、实施、运行评价、持续改进等一系列标准化活动。 4.2系统优化原则 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综合考虑和系统分析示范区建设各相关要素,优化调整相关要素和具体指标 参数,寻求示范区综合标准化最佳建设方案。 4.3整体协调原则 整体协调对象、要素、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调整示范区对象及要素的相关内容和指标参数,确定 最佳方案,保证农业标准综合体实施的整体效益大于各标准单个实施的累加效益。 44因地制宜原则 综合考虑农业的区域性、生物性、季节性等特性,依据农业资源条件、经济与技术发展水平、产业 链等因素,合理确定示范区建设工作对象、目标与内容等。 5基本要求 5.1建设过程应符合《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 5.2示范对象区域应具有一定的规模且相对集中,具有标准化管理基础。 5.3应有必要的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财力资源作为示范区建设支撑。 5.4示范区建设成果可有效推广。 6建设程序与内容 6.1示范区准备 6.1.1选取对象 6.1.1.1示范区建设应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选取: a) 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结合当地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优先选择对国民经济建设和人 民生活影响大的,具有重大技术意义和显著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的农产品生产、农业经营活 动和与农业直接相关的服务为综合标准化对象; b) 以农产品生产为对象的综合标准化,优先选择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需要的大宗农产品;投资少、 见效快、经济效益大的高附加值农产品;自然资源丰富、具有优势特色的农产品;产业链条长、 具有多功能性的农产品以及技术含量较高、集约化程度高的农产品; c) 以农业经营为对象的综合标准化,重点选择农产品供应链管理、营销管理、农业企业规范化管 理等; d) 以农业相关服务为对象的综合标准化,重点选择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农业生产服务、农产品流 通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农村信息服务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等; e) 以推动绿色农业、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为对象的综合标准化。 6.1.1.2。。。。。。以下内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