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甲方(借入资金方): 乙方(出借资金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证券交易资金借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标的基本信息
乙方提供以下股票投资账户供甲方使用:
开户证券公司***,资金账号:168***。
乙方提供乙方股票资金账户内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0000元整(壹仟贰佰万元整),作为“借贷资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借给甲方供其使用;甲方出资自有资金人民币4000000元整(肆佰万元整),作为“风险保证金”,存入乙方股票账户内。双方均得保证各自资金来源的合法性。甲方可使用的乙方上述股票账户内的初始资金总额为人民币_16000000_元整(_壹仟陆佰万元整)。
三、在甲方风险保证金未投入到上述乙方股票账户之前,乙方的股票资金账户密码由乙方掌握;甲方保证金投入到乙方股票账户之后,乙方必须将密码交给甲方。
四、本协议的有效期为: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共计_12_个月。协议期间如遇股票停牌,甲方可自动续约,协议顺延至该股票复牌,顺延产生的固定月利息收益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二条: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可以运用乙方股票账户里授权资金的额度和证券进行证券交易。
协议期间,乙方完全不承担股票账户内任何亏损,所有亏损由甲方承担(包括买卖股票亏损、停牌或摘牌亏损等);乙方也不享受该股票账户内任何交易盈利,乙方只能收取甲方支付的固定利息。
乙方有权查询股票账户。
协议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提取账户的资金、转托管、撤销指定、更改密码或销户。
协议期间,乙方或经乙方授权的代理人有权在到达平仓线或者在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规定需要平仓处理时锁定乙方股票账户并进行平仓操作,除此以外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使用资金或股票进行任何操作。
如乙方违反本条第五、第六两款规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自有资金且要求乙方赔偿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如股票账户有盈利,甲方应取得全部盈利。甲方如违反本条第五款规定,需赔偿乙方一个月的固定回报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固定回报等于一个月利息)
甲乙双方资金往来均通过约定的银行账户进行,并以银行转账凭证作为依据;
甲方开户行:,帐号: ,姓名: ;
乙方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