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1.3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合同(范本)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签约人)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方案》和《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按照甲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有关决议,就甲方赠予乙方业绩股票订立如下合同: 一、资格 乙方自 年 月 日起在甲方服务,现担任一职,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干部/业务技术骨干/特殊人才),经甲方薪酬委员会按照甲方《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方案》和《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定,确认乙方具有被赠予业绩股票的资格。 二、业绩股票的赠予 在本协议签署时,甲方赠予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并颁发《股份有限公司赠予业绩股票证书》。 三、行权 1.乙方持有的业绩股票自赠予之日起锁定两年后进入行权期。 2.乙方在三年行权期中,第一年行权50%,第二年行权30%,第三年行权20%。乙方可在行权期结束前,把每一行权期的可行权数量依次向后叠加,但必须在第三年即第三次行权时行权完毕。 3.甲方原则上提倡到期按时行权而不叠加。 4.乙方自可以行权日到下一行权日,除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业绩股票激励方案》中规定的每年1月1日至年度报告公告日;每年4月1日至一季度报告公告日;每年7月1日至中期报告公告日;每年10月1日至三季度报告公司日;公司分红、转增、配股或增发时的公告日至股权登记日;重大信息披露前后五个交易日,其余日子都可以作为乙方的行权变现日。 5.行权价为行权当日股票价的平均。 6.当甲方发生送股、转增、配股、增发新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的情况时,乙方所持有的业绩股票所对应的业绩股票数量按比例作相应的调整,但涉及到配股、增发需要认购的,其认购款由公司封顶预留基金中列支,不足时乙方自行支付。 7.乙方需行权时,必须在行权日前5天内将业绩股票行权申请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夏新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并由薪酬委员会统计核准后通知信托公司进行行权。 8.乙方作为受益人,接受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信托公司的通知,领取业绩股票行权变现所得。 四、乙方持有的业绩股票依法享有股东权利。 五、乙方持有的业绩股票在行权期之前由甲方统一交由信托公司购买并实施集中冻结管理。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交换、计帐、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取消从事上述行为的业绩股票获得人以后年度业绩股票赠予资格或延长其行权期。 六、业绩股票的赠予、行权变现的终止或冻结 1.当乙方因个人原因被辞退、解雇、离职时;当乙方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