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生产件批准(PPAP)
控制程序
C2.3
版 本 号:2
编 号:SKT-C-7.3.6.3
编制: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批准: 年 月 日
受控状态:
年 月 日发布 年 月 日起实施
生产件批准(PPAP)控制程序
1 目的
明确了解顾客和规范的所有要求,在生产过程中按规定的程序生产出符合顾客要求的产品。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体系覆盖的所有产品,对于供方的批量供货前的认可,参考此文件。
3 职责
3.1 项目负责人提出生产件批准申请,项目组负责管理该项目PPAP工作。
3.2 技术质量部负责技术资料的完成。
3.3 技术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
4 程序流程图
5 程序
5.1 技术质量部、项目小组负责完成PPAP文件,负责对PPAP的任何疑问向顾客咨询。
5.2 生产件批准使用样品要求
用作生产件批准的零件应取自有效的生产过程。典型的取样母体是:1小时或一个班次的生产量(或按大众公司的要求进行2日生产),至少为300件,顾客有另外的书面规定除外。
5.3提交批准的时机
5.3.1顾客通知:公司必须将下列的任何设计和过程的更改,通知给顾客产品批准部门。顾客可能因此决定要求提交PPAP批准。
a)和以前批准的零件或产品相比,使用了其它不同的加工方法或材料。
b)使用新的或改进的工装、模具等,附加的或替换的工装。
c)在对现有的工装或设备进行翻新或重新布置之后进行生产。
d)生产是在工装和设备转移到不同的场所或在一个新增的厂址进行的。
e)供方对产品、非等效材料、或服务的更改,从而影响顾客的装配、成型、功能、耐久性或性能的要求。
f)在工装停止批量生产达到或超过6个月以后重新启用而生产的产品。
g)涉及由内部制造的,或由供方制造的生产产品部件的产品和过程更改。这些部件影响到销售产品的装配性、成型、功能、性能和/或耐久性。另外,在提交顾客之前,公司必须就供方提出的任何申请,先与供方达成一致。
5.3.2顾客提交要求:在下列情况下,公司必须在首批产品发运前提交PPAP批准,除非负责产品批准部门放弃了该要求。
a)新的零件或产品。
b)对以前提交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