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重报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
项目区域炒作网络营销代理合同
甲方:重庆日报报业集团产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重庆高戈数字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就甲方《C城区域炒作网络推广》项目,乙方作为甲方推广顾问公司,负责网络硬广发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理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络硬广发布
2、发布渠道如下:
A、大众网站类:
大渝新闻网(新闻中心)
中国广播网(首页)
泸州网(首页-滚动新闻)
新浪地产(新浪新闻-市场板块)
三峡宜昌网(滚动新闻)
人民网(重庆视窗首页)
吉屋网(重庆楼市资讯)
重庆新闻网(业内)
数字名航网
重庆热线
B、行业网站类:
搜狐焦点(重庆地产)
网易房产(房产频道)
搜房网(资讯中心)
365地产家居网(重庆地产-楼市资讯)
重庆社区(租房、售房)
新浪乐居(新浪乐居生活论坛乐居会)
二、委托代理发布内容
C城项目区域炒作新闻稿件(伍篇),且每篇新闻稿件均发布以上网站(即共计发布稿件75篇次)
三、委托代理发布时间
每篇新闻稿以甲乙双方共同商定的发布时期为准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甲方确保乙方为上述委托工作范围内的全面代理,并承诺不再将此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之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再委托给第三方;
2、甲方应对乙方的代理工作予以配合、支持,并提供与工作相关的各类完善资料、活动资料以及相关品牌发布所需的相关文件。乙方则须对所有资料进行妥善保存并确保安全保密性;
3、甲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推进时间计划对乙方创作内容,推广计划进行审核或认可,以便乙方对方案及时进行修正和实施;
4、甲方应在乙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资料提交工作,如因延误而导致的延期由甲方负责。最终确定的创作及各项工作进度、工作计划、推广时期,以甲方代表签字认可为准;
5、甲方应按合同条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以便乙方顺利开展工作;
6、甲方代表应于当日内,对乙方报送的书面文件签署意见,逾期视为甲方认可
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双方规定的时间进行相关的创作、制作任务,并根据推进计划完成相关推广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稿件延误或未足量进行稿件投放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期间须对所有资料进行妥善保存,并严格保守甲方的数据、经营机密,确保其安全性,如因乙方原因泄密,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3、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付款,乙方有权单方面暂停创作、推广等实质性工作,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任何损失,乙方概不负责
五、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采取单项服务费制,服务费4.9万元(大写:肆万玖仟元整,含服务税)。此费用含合作期内乙方作为顾问公司为该项目提供新闻稿创作及发布服务。甲方应于合同签订后3日内支付服务费1.5万元(大写:叁万元正),活动结束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服务费3.4万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正)
2、付款方式:现款或转账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约: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支付乙方代理费,则甲方须支付乙方违约金。(金额为:每违约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
2、如乙方违约:未能履行合同规定责任,则乙方支付甲方违约责任金。(金额为:每违约一天支付合同总额的1‰)
七、合同的终止:
1、甲方有权在乙方违约或双方存在严重合作障碍的前提下终止本合同,但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确定,结清合同终止日之前广告费用;
2、乙方有权在甲方违约及双方存在严重合作障碍的前提下终止本合同,但须提前2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完成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