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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页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债市场报告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债市场报告——违约事件显著增加,一般公司债平均发行利差明显扩大联合资信 联合评级 研究部 刘沛伦 李天娇一、公司债市场要闻概览(一)鼓励债市定向扩容,推进债券产品创新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债券融资。3月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分别发布《开展“一带一 路”债券试点的通知》,鼓励“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政府类机构、企业 及金融机构等发行“一带一路”债券,安排专人负责“一带一路”债券的申报受 理及审核,并鼓励国内外机构投资“一带一路”债券。3月14日,上交所表示 将进一步研究完善“一带一路”熊猫债券融资机制,支持境内和“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相关机构和优质企业及国际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1月19日,红狮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功发行首单国内企业“一带一路”建设公司债券;3月5日, 恒逸石化公司债券“18恒逸R1”成功发行,成为境内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首单 “一带一路”公司债券。7月11日,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可续期公司债券 (用于“一带一路”项目)获证监会核准,成为全国首单获批的募集资金用于 “一带一路”建设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在交易所的支持与推动下,“一带一路” 债券市场有望迎来较快扩容,不仅能够为境内外企业开展“一带一路”建设提 供通畅的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还有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鼓励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5月11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 司债券融资监管问答——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监管问答》),明确了 上交所债券市场服务脱贫攻坚战略的具体制度安排。一是明确了扶贫专项公司 债券的认定范围,既包括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企业所发公司债券,也包括募集 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收购或者偿还精准扶贫项目贷款的公 司债券。二是列举了募集资金可投资的精准扶贫项目,并要求债券募集资金用 于精准扶贫项目应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和投资回报机制;同时明确对精准扶贫项 目不作认证要求,以降低发债企业的融资成本。三是结合企业需求明确了募集 资金用途要求,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扶贫项目的市场化融资。四是 明确了上交所对于扶贫公司债券申报发行的支持措施,为扶贫债券开辟审核绿 色通道。上交所通过发布《监管问答》,向市场进一步明确了对发行扶贫专项公 第02页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债市场报告司债券的鼓励和支持,扶贫专项公司债券发行量有望增加。促进小微企业和绿色领域的债券发展。6月1日,央行发布公告将AA级 及以上的小微企业、绿色经济相关的金融债券和公司信用类债券纳入中期借贷 便利(MLF)担保品范围;7月18日,央行额外给予MLF资金用于支持产业类 信用债投资,AAA级及AA+级的信用债按1:1比例质押给予MLF,AA+级以 下评级按1:2质押给予MLF资金,以引导银行加大对中低评级信用债的投资, 此举有利于提升小微企业和绿色领域相关债券的流动性。6月8日,上交所与卢 森堡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卢交所”)正式启动绿色债券信息通,将上交所 绿色债券具体信息在卢交所官网及其环保金融交易所等信息平台展示,此举将 为国际投资者提供高效透明的信息渠道,便利国际投资者配置我国绿色债券; 第一批纳入信息通的均为在上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绿色公司债券,共计 18只。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9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 简称“发改委”)发布《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指导意见》,提出着 力发展壮大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产业,并通 过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公司债试点规模等途径增强对数字经济创新创业的支持, 创新创业公司债发行量有望增加。支持铁道债跨市场发行与交易。6月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中国铁路建设 债券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铁道债在上交所的发行、上市流通、信息披 露及持续管理等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日,中国结算发布《关于政府支持债 券开展质押式回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认可铁道债作为中国结算可接受的回购质 押品,折扣系数取值暂定为0.96。以上措施将进一步推动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 符合条件的主体或资产在上交所开展债券融资和资产证券化,并提升其在交易 所市场交易活跃程度。6月6日,首单跨市场铁道债在上交所成功上市。(二)不断完善公司债市场机制加强统一监管。8月24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下称“金融委”) 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高风险专题会议,提出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并明确提 出“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发展的债券市场”。9月11日,央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联合发布2018年第14号公告,对逐步统一 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评级业务资质、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和监管信息 第03页2018年前三季度公司债市场报告共享、推进信用评级机构完善内部制度、统一评级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1,公 告的发布是推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统一监管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有助于推 进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发行方面。5月1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一方面延长了发行人受行政处罚后禁发新债的周 期,加大了私募债发行门槛和违规成本,另一方面强化了对私募债募集资金投 向的管理,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此次负面清单修订代表着私募债市场快速 扩容阶段已结束,迎来结构性调整,资质较差的融资主体继续通过债券市场融 资难度增加。三季度,上交所和深交所先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预 审核指南(五)——优化融资监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业务办理指南 第4号——公司债券优化审核程序》,通过对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地位显著、经 营财务状况稳健且已在债券市场多次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司申请发行公司债券实 行简化审核,此举将有效提高公司债发行效率,便利相关企业融资。9月6日, 证监会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修法的建议,将上市公司为实现股权转 换而配合发行可转债纳入股份回购情形,并简化实施决策程序2,回购制度的改 革为可转债提供了退出通道,有利于可转债的发行。交易流通方面。4月4日,上交所发布《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交易参 与人业务指南》,对交易参与人相关交易业务单元全天净买入申报金额总量实施 额度管理,防止交易参与者发生巨额、非正常买入并造成市场异常波动的事件, 保障市场正常运行。4月24日,上交所、中国结算发布《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 交易及结算暂行办法》,从投资者适当性、担保品管理、交易结算安排、持续管 理等方面明确了三方回购业务规范,并设置了八个相对标准化的质押券篮子, 有利于提高交易结算的效率,稳步推进债券质押式三方回购交易业务发展。6月,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下发《关于开展债券匿名拍卖业 务的通知》并配有相关细则,匿名拍卖业务适用的债券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债券、 受违约影响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档等低流动性债券。在债券违约增多的 背景下,债券匿名拍卖业务有利于违约和高风险债券流动性。1 央行、证监会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协同债券市场评级机构业务资质的审核或注册程序,对 于已经在银行间或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评级业务的评级机构,将设立绿色通道实现评级业务资质互认。 2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并经全体董事过半数 同意,收购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百分之十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