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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为合作关系,双方充分运用甲方指定的“房否网”和房否网规则(即甲方在房否网内推送/公示的合作细则等)进行业务合作
1.2甲方通过房否网为乙方提供房源项目信息,乙方依托自身门店及经纪人资源进行项目介绍,将意向客户信息发送至房否网且将意向客户带至甲方合作项目现场或展厅,并促进客户实现在甲方提供的可售项目范畴内购买成交
1.3乙方应将意向客户报备、带看、认购信息在房否网中完成操作,甲方通过房否网及房否网规则对乙方进行佣金结算
1.4乙方可分销的产品包括:
1.4.1全产权产品:指单一客户完成购买行为后即可拥有100%产权的房产物业
1.4.2分产权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逸乐通”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甲方应尽职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业务机会,并促进乙方的经营收益
2.2甲方应本着合法、诚信的原则,为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服务和沟通
2.3甲方为乙方工作人员组织关于业务操作规范,房否网运用以及项目信息相关的培训
2.4甲方将依据房否网规则,对乙方导入的客户进行归属界定
2.5甲方须按房否网规则,对已经符合结佣标准的成交,支付乙方相应的佣金,佣金结算以房否网记录和统计为唯一依据
2.6甲方保证不将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向其他方披露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乙方承诺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续存的公司
3.2乙方需配合甲方积极组织参加项目的推介和销售活动
3.3乙方应按照房否网规则与甲方合作,严格按照房否网规则进行项目介绍、客户推荐、佣金结算等工作
3.4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佣金,乙方有权依据法律约定进行追索和赔偿
第4条其他
4.1双方基于本合作协议进行项目合作,在项目合作前,甲方通过房否网向乙方推送/公示合作细则,在合作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开发商销售方案调整等因素来调整佣金结算条件及结算比例,并通过房否网向乙方推送/公示不时调整的合作细则、佣金调整方案等。合作细则、佣金调整方案等为本协议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甲方可将调整的合作细则、佣金调整方案等同时发送至乙方电子邮箱
4.2本协议将取代甲乙双方此前就双方合作所达成的任何书面或口头协议和决定
4.3如后续因甲方业务调整,需调整“《中弘客户管理制度》、《中弘全产权产品佣金结算制度》、《中弘“逸乐通”卡分销佣金结算制度》、或《中弘各地产项目全产权产品佣金计提标准》”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保护期、分销佣金比例、佣金结算标准等方面)的,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项下按照甲方调整后且对外公示的最新版“《中弘客户管理制度》、《中弘全产权产品佣金结算制度》、《中弘“逸乐通”卡分销佣金结算制度》、或《中弘各地产项目全产权产品佣金计提标准》”之内容为准
4.4因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发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5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6本协议一式肆份,自双方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条附件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乙方对公账户
附件3.《中弘客户管理制度》
附件4.《中弘全产权产品佣金结算制度》
附件5.《中弘“逸乐通”卡分销佣金结算制度》
附件6.《中弘各地产项目全产权产品佣金计提标准》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法定/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1、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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