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设计紧急放行管理办法
CSWMD.C009-2000
在设计控制过程中,缺少必要的设计输入资料,而顾客/业主要求对设计文件紧急放行,需按本紧急放行管理办法执行
1、紧急放行的批准
1.1当设计缺少设计任务书、设计合同和设计审批文件时,需请顾客/业主提供书面的说明,或以备忘录的形式取得顾客/业主的确认,在此情况下可申请主管生产院长批准紧急放行。
1.2当设计缺少必要的设计资料,可采取假定设计或空缺设计的办法,设计人填写《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申请认可单》,经过批准,进行具体设计工作。
2、设计互提资料的标识
当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时,在设计互提资料的设计交接单上,要明显地注明假定/空缺设计输入的内容,需提请相关专业注意的事项。
3、设计文件成品的标识
要对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的文件和图纸作明显的标识,说明“假定设计不能照此施工”、“设计空缺,待补充设计”,有关图纸要加盖“仅供参考”印章。
4、正式输入资料的验证与后续工作
当得到正式的设计输入资料时,无论与原假定设计是否吻合,都需进行设计验证,实行设计校审,并通知有影响的相关专业。重新出图的设计图纸在版本上要明显标识,在设计说明中注明原有版本的图纸作废。设计人要填写《设计图纸作废通知单》。
5、记录
《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申请认可单》,随设计文件归档长期保存。
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申请认可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设计阶段
假定/空缺设计输入资料内容:
假定/空缺设计原则:
申请人:日期:
项目负责人:
室总(室副总):
院总(副院总):
院长(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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