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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能源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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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董事、监事任职资格条件及任免原则程序 2
第三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职责 5
第四章外派董事、监事决策程序 7
第五章外派董事、监事的基本行为准则 9
第六章外派董事、监事的考核 10
第七章附则 11
附录一: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情况沟通表 12
附录二:外派董事监事参会意见反馈情况记录 13
附录三:外派董事考核指标 15
附录四:外派监事考核指标 16
总则
为适应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长期股权性投资管理的需要,加强对被投资企业的服务和监督,明确外派兼职董事和监事的管理关系和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外派董事、监事履行职责,维护集团利益,根据《中华人员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向控股、参股企业外派的兼职董事和监事。
本办法所称兼职董事、监事指由集团公司外派的在下属企业中不担任管理职务的非执行董事和监事。
战略发展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全资和控股企业兼职董事的业务归口管理;投资开发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参股企业兼职董事的业务归口管理;监察审计部(以下简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外派兼职监事的业务归口管理,主要职责为:
负责对兼职董事、监事的增减换任提出动议;
负责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从经营、财务、法律等角度协助支持董事、监事履行职责;
协调外派董事、监事、被投资企业和集团有关部门的联系;
管理被投资企业有关重要文件资料,包括其企业资料、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纪要、函件及外派的董事、监事报告资料和集团审议有关被投资企业事宜的相关资料等;
对只委派兼职董事或监事的参股子公司,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至少每月一次和委派的兼职董事、监事对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沟通,并作相应书面记录(参见附录一:外派董事监事的日常情况沟通表);
必要时,征得其他股东方的同意后,列席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