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制度文件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2016年月日起生效
文件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版次日期
2016.1
日期
日期
共页
第页
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规范销售系统的管理,严格执行销售业务流程,便于控制各项工作,强化指挥协调,特制订本办法。
本文件适用于灯塔永富各销售部。
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销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销售人员必须在销售政策允许范围内进行一切经营活动;
销售人员必须在所规定的销售地区内进行一切经营活动,不得超越所管辖地区;
严格执行同地区报价统一原则,按规定报价,严禁窜货、互相压价等现象,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审批;
销售人员需按时制定三月滚动制产品销售计划或承揽工程计划,经销商开发计划,回款计划,费用预算等;
采取有效措施推销产品,开辟销售网点,确保完成销售计划;
开展全方位服务,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和客户要求等及时反馈;
坚持现款现货原则,如遇特殊情况申报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发货;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参与同类产品销售;
销售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司名誉;
出差前必须填写《出差计划》,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出差结束后必须填写《出差总结》,并经主管审阅、签字后交销售行政人员汇总;
销售人员应按时参加每周五的销售例会,并在例会前完成上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积极交流销售经验。
本文件解释权、修改权归灯塔永富营销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