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讯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股权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市天讯科技电脑有限公司(下简称东莞天讯电脑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天讯科技公司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并由员工持股理事会负责实施。
第二条由于注册的两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与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权一一对应,因此本办法所涉及的股权实质上为东莞天讯公司增资扩股后的股份,总额为17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第二章股份认购和退股
第三条凡天讯科技公司员工,遵守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章制度,经理事会批准后,均可限额认购天讯科技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东莞天讯电脑公司的股份。
第四条员工应向理事会提交认购申请,经理事会审查确定符合相关条件后批准其申请。
第五条认购股份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加入天讯科技公司工作已满一年(理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至关重要的除外);
(二)遵守公司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
(三)经理事会批准认定。
(四)切实履行应尽的义务。
第六条认购股份程序如下:
(一)员工应首先向理事会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填写认购申请表,统一报理事会批准,并按其确定的额度认购股份;
(二)理事会批准后向申请人发出认购缴款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限期内办理缴款手续,并签定认购股权协议书;
(三)理事会收到款项后即向申请人出具凭证,签发持股凭证,并将员工姓名、持股数量、出资额等内容记载于于持股名册等文件内。
员工因升职、奖励等原因经理事会认定可以增持股份者,适用该认购程序。
第七条员工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所持股份全部由理事会委托代表人回购:
(一)被公司辞退、除名;
(二)违反法律,被判定任何刑事责任的;
(三)违反公司、理事会的章程规定或有其它有损公司、理事会利益的行为,并造成损失的;
(四)辞职或调离公司;
(五)死亡。
对于曾经为公司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员工,在其自愿的情况下,可由理事会决议批准可保留股份。
第八条退股程序如下:
(一)理事会向该员工或其股份的合法继承人发出退股通知,并由被通知人填写相关表格,统一报理事会;
(二)理事会审议后向当事人发出退股收款通知;
(三)申请人收到通知后向理事会交还持股凭证,向理事会办理退股和收回股款的手续;
(四)理事会将当事人于持股名册中予以注销,并封存其帐户。
第九条员工认购股份的定价按理事会公布的公司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值和面值孰高的原则确定,退会时的价格按按理事会公布的公司上年度每股净资产值确定。
第三章股份管理
第十条理事会应建立持股名册,作为管理员工出资的书面凭证,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员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住址、电话、邮编、所在部门、紧急联系人及持股凭证号码;
(二)股份变动的情况,包括变动日期、数量、价格、收付金额、股份余额以及累计出资额等情况;
(三)红利分配的情况;
(四)员工及经办人签章。
持股名册应由理事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一条理事会应向员工发放持股凭证,员工以此为证明享有员工权利和承担相关义务。持股凭证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员工姓名、身份证号、持股凭证号及所在部门;
(二)发证日期及相关注意事项;
(三)理事长签章。
持股凭证应壹式两份,留存一份由理事会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员工无论因何种理由退股,均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及时交还持股凭证,经办人应及时登记持股名册并核销持股凭证。
第十三条员工遗失持股凭证或需更改持股凭证上的相关事项,可向理事会申请,由理事会核实无误后给予补发或换发。
第十四条理事会应定期对持股名册进行核对清查,经办人应对名册的变动情况和持股凭证的发放情况作详细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