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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佰特物业服务公司华侨城物业服务中心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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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3/25(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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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菏泽佰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华侨城物业服务中心考核暂行办法
1.0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提升公司的整体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2.0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0原则
3.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3.2坚持“四不讲”,不讲条件,不讲情面,不讲照顾,不讲客观,奖罚分明。
3.3管理处主任及行政办公室对物业管理处人员的进行考核,公司对管理处主任考核,各主管对员工进行考核,以上考核结合周检、月检、日检及突击检查考核。
4.0考核时间:
每月30日前将考核结果交行政办公室。
5.0考核内容
5.1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5.2岗位工作操作规范性执行情况考核。
6.0考核办法:
6.1物业管理处人员各岗位工资由标准工资和考核工资组成,其中考核工资根据公司对各岗位的工作要求确定考核工资。
6.1.1具体绩效工资标准为:(1)副经理每月200元(2)部门主管每月150元(3)各部门助理、班长每月300元,(4)客服员、收费员、维修员、保安为每月200元,作为当月的考核工资。其伙食、交通、通讯补贴除外,不包含在绩效工资内;
6.1.2管理处主任绩效考核工资分配组成:公司给予人民币700补助,从现有工资中抽调300;
6.1.3各部门主管的绩效考核工资分配组成:公司给予人民币300补助,从现有工资中抽调200;
6.1.4各部门助理或班长、副班长绩效考核工资组成分配情况:公司补助人民币200以及从现有工资中抽调人民币100;
6.1.5普通员工绩效考核工资组成比例分配:公司给予补助人民币150元及从工资中抽调人民币50元)。其余为标准工资。
6.2工作考核实行100分/人、月制考核,全面达标为85分,依次为94、84、74、64共五个等级。
6.3.0得分为101分以上者,发全月绩效考核工资120%;
6.3.1得分为95-100分者,得全月绩效考核工资。
6.3.2得分为85-94分者,发全月绩效考核工资80%;
6.3.3得分为75-84分者,发全月绩效考核工资60%;
6.3.4得分为65-74分者,发全月绩效考核工资30%;
6.3.5得分为64分以下者,扣全月绩效考核工资。
7.0考核通则
7.1奖励
7.1.1对公司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有突出贡献,使公司增加收入上2万元或减少损失2万元以上者,奖5~50分/次;
7.1.2工作业绩突出,受到业主或使用人书面感谢表扬者,奖5~10分/次;
7.1.3参加行业、区、市级竞赛获奖,为公司争得荣誉者,给予通报表扬,奖5~10分/次,获市级嘉奖,奖15分/次;
7.1.4积极提合理化建议,对公司物业服务工作有实际收获和较好推动作用,奖5~20分/次;
7.1.5及时制止治安、消防及其它突发事件,保护了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奖5~20分/次;
7.1.6精打细算、修旧利废、厉行节约、降低物管成本有较大成果,奖5~20分/次;
7.1.7对设施设备进行技改,延长设施设备使用寿命、相关消耗下降有明显效果者,奖5~20分/次;
7.1.8坚持原则,检举、揭发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事迹突出者,奖5~50分/次,特别突出者,加倍奖励。
7.2考核
7.2.1迟到、早退、旷工,按《规章制度中考勤办法》规定执行。代打考勤卡双方各扣5分/次;
7.2.2着装不规范、佩戴不完整,扣1分/次;
7.2.3姿态不端正、行为不规范(坐姿站姿不端正),扣1分/次(项);
7.2.4语言粗俗,服务被业主有效投诉,扣5分/次(项);
7.2.5不服从指挥,未按时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扣3分/次(项);
7.2.6破坏团结、拨是弄非,工作推委、拖拉,扣3分/次(项);
7.2.7工作期间,干与本职工作无关之事,扣3分/次;
7.2.8当班饮酒或酒后上班者(因公饮酒者,酒后不得上班,不在本考核之列),扣5分/次。
7.2.9当班吃零食或当班期间吃带异味的食物,禁区内吸烟者,每项扣2分/次;
7.2.10串岗、脱岗者,扣5分/次;若给公司或业主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最低100元罚款,直到辞退;
7.2.11当班吵架、打架、赌博者,扣10分/次,视情节给予最低100元罚款,直到辞退。
7.2.12当班期间睡岗者,扣10分/次;
7.2.13无故不参加例会、训练、培训者,扣2分/次;
7.2.14记录不准确,各类资料上报不及时者,扣2分/次;
7.2.15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包庇、纵容下属者,扣5分/次(项);
7.2.16限期整改不及时,未达要求者,扣3分/次(项);
7.2.17泄露公司机密、造谣、诽谤、打击、报复他人者,扣10~20分/次(如泄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后果严重者,将给予辞退处理。);
7.2.18工作场地不干净、整洁,工作区域10平方米内发现烟头、纸屑,扣1分/次(处)。
7.2.19故意刁难业主,向服务对象吃、喝、卡、拿、要,收取好处费,除退出非法所得、赔礼道歉外,另扣20分/次,情节严重者加罚收受费用2倍后予辞退;
7.2.20主管负责人督查不严,导致工作出现大的失误,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扣5~20分/次或视情节给予最低100元罚款,直到辞退;
7.2.21业主(使用人)投诉、咨询时认为不属于本职责范围而不理睬、不引导者,扣5分/次;
7.2.22各种考核事件如果有属于直接上级平时督导不周的原因,或此事是由其他人员、其他部门检举者,其直接上级应受相应考核(应以数字进行量化,以下同属);
7.2.23各级员工对所属人员的各种考核,如果有涉及知情不报或蓄意护短者,将受到被考核人相同的考核;
7.2.23下班后未及时关闭照明灯、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用品者每项各扣2分;
7.2.24无视公司利益,置领导的批示而不顾,擅做主张有损公司利益者扣5分/次。
8.0考核细则
8.1部门负责人考核评分细则
8.1.1所管理物业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扣20分/次或予行政处理,或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8.1.2所管辖物业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98%,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3所管辖物业各项管理、服务规范未建立、健全,每缺一项,扣1分/项。
8.1.4每半年由公司调查一次业主满意率,未达规定值,每降1个百分点,扣5分/个百分点。
8.1.5员工培训考核不达标,首扣5分/次,第二次翻倍,第三次给予辞退;
8.1.6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作主张,给业主或公司造成一定损失,扣5~20分/次,视情节给予最低100元罚款,直到辞退。
8.1.7违反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扣10~20分/次;侵吞或贪污公司财产者,一经查实,给予所侵吞财产20倍的罚款后,即刻辞退。
8.1.8工作失职、渎职,经考评,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予降职或辞退。
9.0客服主管
9.1.1每天上班后查看头一天的工作记录,以及业主投诉记录、事务跟进簿,对有关工作采取措施并组织落实,未查看每次扣2分;不了解当班发生的情况每次扣1分;对发生的问题未指示每次扣1分。
9.1.2每天巡查各工作岗位最少一次,检查当班员工的工作纪律,未巡查每次扣5分;少巡查一个岗位每次扣1分;巡查未发现存在的违纪行为每次扣2分。
9.1.3每周召开一次部门工作例会,总结当班的工作和今后工作的注意事项,未部署部门工作每次扣3分;无故不召开每次5分;未传达工作指示每次扣3分。
9.1.4每天对部门的各项日常工作进行抽查,发现错误要及时纠正,使日常工作按部门要求运作,未抽查每次扣5分;未发现存在的问题每次扣2分;对工作错误未及时纠正每次扣2分。
9.1.5每周参加公司例会,总结部门上周工作和本周的工作计划,执行公司的工作指示,做好“上传下达和下传上达”,无故不参加每次扣5分;对存在的问题没有总结每次扣2分;没有工作计划每次扣2分;未向员工传达公司工作指示每次扣2分;未向公司反映员工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