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山西金晖煤焦化工有限公司年度目标责任书
目标下达人:副总经理吴铁铭
目标责任人:洗煤厂厂长黄维义
年度目标
产量目标
入炉配合煤:95万吨
质量目标
同生产经营计划
单位生产成本目标
原煤:1.6吨
补料、重介质:2.5公斤/吨
起泡剂:0.085公斤/吨
捕收剂:0.35公斤/吨
聚丙烯酰氨:10公斤/吨
电:15度/吨
备品备件:0.155元/吨
中小修理费:0.21元/吨
机物费:0.126元/吨
运杂费:1.58元/吨
安全
火灾、工伤事故、工亡事故为0。
设备
不发生停产2小时以上的设备事故。
全员劳动生产率目标
4750吨/人/年
双方签字:
目标下达人:目标责任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洗煤厂考核表
关键指标
标准分值
考核标准与计分办法
产量实际产量÷计划产量×40
质量水分每超标1个百分点,扣1分
挥发份每超标1个百分点,扣1分
灰份每高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标准1个百分点,加1分
馏份每偏离指标5%,扣1分
粘结指数每低标准1个百分点,扣1分,每高于标准1个百分点,加1分
安全
扣分项
发生火灾,每次扣5-8分
发生工伤事故,每人次扣5-10分
发生工亡事故,每人次扣20分
原煤(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5+15
补料、重介质(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1
起泡剂(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1
捕收剂(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1
聚丙烯酰氨(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1
电(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5+5
备品备件(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2+2
中小修理费(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2+2
机物料(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1
运杂费(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1
设备
扣分项
发生停产2小时以上的小事故,每次扣1分
发生停产4小时以上的一般设备事故,每次扣2分
发生停产8小时以上的重大设备事故,每次扣4分
发生停产24小时以上的特大设备事故,每次扣6分
全员劳动生产率
加扣分项
每提高2吨,加1分
每降低1吨,扣1分
月度重点工作重点工作计分方法:
∑(各项重点工作分值%×标准分值)
重点工作评分标准
等级
优
良
中
基本合格
不合格
分值
90-100
80-90
70-80
60-70
<60
定义
在目标时限内,完全按照计划的要求完成目标
在目标时限内,基本按照计划的要求完成目标
在目标时限内,完成目标,完成质量有纰漏,对生产经营活动基本无影响
未能在目标时限内完成目标,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无实质性的影响
未能在目标时限内完成目标,对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备注:
重点工作中,如出现子项目或者分阶段目标的情况,应对子项目和分阶段目标都赋予相应的标准分值。
在计划期中,因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而对重点工作进行调整,应对重点工作的标准分值进行相应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