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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教师工作职责
高级教师向教务长及校长报告
一、工作时间及工作区域
1. 高级教师每周工作40小时,由教务长和/及校长安排,包括每历月最多可达117课时(78小时)。这意味着在4.33个星期里平均每周工作24个课时或40分钟,也就是4.33个星期里平均每周工作16小时。高级教师在学校高峰期会被要求每周工作6天。
2. 在学校高峰期(6月至8月,1月至2月),每公历月的授课量会高达134课时(89小时)。在非高峰期授课量超过117课时每历月,繁忙期间授课量超过134课时每历月,学校会支付额外报酬。报酬按合同双方同意的每课时费用来计算。在工作周期间保持40小时不变。
3. 高级教师有可能会在同一天工作早上和晚上两个时间段,也有可能会在校内或校外授课。
二、主要职责
1. 教务长缺席时代理其事务
2. 在教务长指导下帮助完成行政职责和/或项目
3. 协助新的经验不足的老师适应工作环境
4. 观察老师,根据EF English First方针对教学技术方面提出见解
5. 履行教务长指定的班级课程计划
6. 以英语语言教学的最高标准授课
7. 熟悉学校运行的程序和课程
8. 对指定的每个课程使用学校改编的教科书
9. 改进和使用合适的补充教学材料
10. 在课堂上使用视听/录像教学材料
11. 视实际情况引导学生使用CALL 、CD-ROMs和Internet
12. 备课并提前准备好课堂上要用到的教学设备
13. 熟悉并实施课程管理程序
14. 根据学校的运作程序,为学员管理、改正并记录进步报告、测试、证书及评估的结果
15. 为缺席的老师代课,或许事先没有通知,在校内或校外
16. 履行与教学相关的职责,包括但并不局限于上演示课、组织聊天俱乐部、教授私人课程及做演讲
17. 负责学员的福利及进步
18. 向学员传达学校的宗旨及目标
19. 与校长和教务长合作,确保具有建设性的沟通交流及有效的培训中心运作
20. 协助教务长发展和推广课程,向教学员工和课程顾问介绍培训中心的运转情况
21. 组织、管理并确保水平测试的质量及新学员的面试
22. 保持员工办公室有条有序,维护教学设备及教学资源不受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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