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构建相对合理的新药定价管理机制,建立科学的新药价格水平规制方法,本研
究从政府规制视角提出了复合型价格水平规制(Compound Price-level Regulaion)模
型(简称 CPR 模型),并从四个环节去研究它。首先,探讨 CPR 模型的研究基础。由于
新药价格水平与研发支出之间有一定关联性,本研究将首先探讨价格水平规制下的研发
支出均衡,构建生产商与经销商的合作研发模型,从更为一般性角度探讨价格规制情形
下新药生产商自主研发、经销商主导合作研发以及完全合作研发三种情形下的研发支出
均衡,从而为进一步研究 CPR 模型奠定基础。第二,CPR 模型设计。本研究不仅从新药
需方角度,考虑新药的市场需求和药效,而且从新药供方角度,考虑了新药的单位可变
成本,考虑新药研发成功与否的不确定因素,并结合药企(或新药合作研发的供应链)
在价格水平规制下的研发支出决策,进而推导出 CPR 模型。因为管理部门首先规制价格
水平,处于主导者地位,药企处于跟随者地位,因此推导 CPR 模型存在两个阶段的博弈:
第一阶段,政府管理部门确立新药价格水平策略;第二阶段,药企根据既定的价格水平
而确定研发支出策略。同时,根据政府管理部门的选择偏好或政策倾向不同,将分别探
讨患者效用最大化的 CPR 模型,以及社会福利最大化的 CPR 模型。第三,CPR 模型的参
数估计方法与数值模拟。介绍专家咨询法、Gabor Granger 法、最大似然估计等方法,可
以对 CPR 模型的参数进行估计;然后,根据 CPR 模型的限定条件对 CPR 模型合理赋值,
利用软件 mathematic 7.0 求出 CPR 模型的均衡解,并进行数值模拟。第四,CPR 模型的
配套机制设计。由于 CPR 模型涉及了“输入变量”(单位可变成本)和“输出变量”
(价格水平),所以只有新药批发价格水平范围合理,以及新药单位可变成本真实,CPR
模型才能更为可靠。本研究针对有替代品新药建立一次性招标机制,针对无替代品新药
建立双边拍卖机制,理论表明这两个机制都能达到缩小新药批发价格水平范围的目的;
本研究讨论了“核查-更正”、“核查-罚金及停止生产”和“核查-罚金及更正”等三
种惩罚机制,并建议利用“核查-罚金及更正”机制控制新药企业的虚报成本行为。
通过新药价格水平规制和 CPR 模型研究,可以得到如下结论:
(一)CPR 模型具有一般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特点,可以为新药价格规
制提供理论指导。
(二)小生产商与大经销商合作研发模型,不仅奠定了 CPR 模型的研究基础,而
且该合作研发模型能够促进系统利润增加,提高研发支出水平,这对指导中小制药企业
的生产和研发有重要启示意义。
(三)应用社会福利最大化 CPR 模型可以兼顾企业和患者利益,确定新药合理价
格水平,保证合理研发支出水平,抑制“伪新药”扰乱市场作用。而且,由于我国市场
上多为创新程度较低、价格弹性较高的新药,所以限定甚至调低当前市场上新药的价格,
则会有助于研发支出水平的提高,促进社会福利的增加。
(四)配套机制设计具有重要启示。招标机制设计能够达到大大地缩小价格水平范
围的目的,而且这两种机制都可以有效的防范或降低仿制药、“伪新药”的负面影响。
此外,“核查-更正”机制能够较好适用于 CPR 模型,“核查-罚金及更正”机制可以为
控制仿制药虚报成本提供借鉴,“核查-罚金及停止”机制可以为控制“伪新药”虚报
成本提供借鉴。
关键词
新药;价格水平;价格水平规制;研发支出水平;合作研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