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类别: 三类文件
文件编号:HT/W-RS-01-2012
版本号: A/0
使用部门: 公司各职能部门
合计页数: 共34页
受控状态:
批
准
审
核
编
制
人事管理制度总法
文件编号
HT/W-RS-01-2012
文件类型
三类文件
页码
第2页共34页
人事管理制度总法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人力资源一条线管理 -3-
第三章担保管理 -8-
第四章考勤管理 -9-
第五章薪酬管理 -14-
第六章绩效管理 -17-
第七章福利管理 -19-
第八章保险及抚恤管理 -20-
第九章培训管理 -20-
第十章档案管理 -22-
第十一章员工关系管理 -23-
第十二章保密守则 -25-
第十三章职务代理人管理 -26-
第十四章奖惩管理 -28-
第十五章工作牌管理 -31-
第十六章工作守则 -32-
第十七章附则 -33-
附.《总法》涉及表格: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调整双方的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的人事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悉依本制度办理,与本制度相冲突的公司其它规定自本制度颁布之日起即行废止。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自公司总经理以下与本公司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的男女从业人员。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中心/部门。
第六条本文件下发至主管级、经理级、总监级和副总经理级,并于离职时收回。
第七条本制度属公司内部管理文件,未经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书面允许,不得外传。
第二章人力资源一条线管理
第八条本公司出现职位空缺需对外招聘时,给予所有满足条件者同等的机会,同时不违背国家法律和道德准则。
第九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须依以下程序办理:
第1款、公司聘用员工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在人才使用、培养与发展上,提供客观且对等的承诺。欢迎和鼓励公司内部员工向公司推荐各类优秀人才(直系亲属回避)。
第2款、欢迎正常离职的员工重新回到公司工作,被公司辞退、开除的人员将不再录用;同时慎重招聘在竞争对手企业中工作过的人员。
第3款、编制内用人需求:行政人事部将根据本年度实际组织架构编制进行合理员工招聘。
各用人部门须做好从属各级员工的管理和把控,并对部门人员有可能发生的异动情况提前一个月做出预估,及时到行政人事部报备,并填写《招聘需求表》。如员工出现突发性离职或未请休假即不来司上班现象,直接上级需在半日内告知行政人事部,如未及时告知,每次罚款20元,出现失误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做出正式警告、记过、记大过及降级的处理,具体参照一百零七条至一百一十条之规定。
第4款、编制外用人需求审批流程:用人部门经理(仅限财务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中心总监须于20日前填写《编制调整申请表》,后附调整后的部门架构、定编情况说明、新增岗位说明书及薪酬绩效方案,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行政人事部参照新编制对缺编岗位进行招聘。
第5款、最长招聘周期:主管级及以下级别员工为1个月、经理级员工为2个月,总监级及以上级别员工为3个月。
第6款、用人权责目标:
招聘是一项有计划、有目标的工作,行政人事部和中心/部门最高负责人有权拒绝即时性口头通知和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招聘要求,因相关负责人工作和管理失误造成的工作被动,责任亦由相关负责人承担。行政人事部和中心/部门最高负责人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的运行,经沟通协商后可执行帮扶性挽回动作,但并不说明对其工作和管理失误的理解和纵容。
第7款、公司所有招聘行为均为公司行政人事部职责、权利,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具备直接招聘、录用的权限。
第十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第1款、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第2款、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第3款、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第4款、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第5款、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第6款、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第7款、未满18周岁者。
第十一条招聘流程:
第1款、招聘组织形式:招聘工作的组织以行政人事部为主导,其他部门配合。
招聘渠道:网络招聘、媒体招聘、广告招聘、人才招聘会、校园招聘、猎头机构等方式。
招聘信息发布: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拟定招聘信息发布内容,行政人事部人事主管审核,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予以在以上招聘渠道进行甄选性发布。
第2款、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组织架构人员编制的缺编情况,制作《月度招聘方案》。
第3款、根据《月度招聘方案》进行简历初步筛选,打电话了解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符合要求的邀请到公司参加面试。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负责接待应聘者,安排应聘者按要求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根据面试权限(见附件一《人力资源管理权责一览表》)进行面试并请面试人员填写《应聘人员面试意见表》。
第十二条录用及入职:
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电话通知录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由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负责复印员工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技能证书并存档,签订保密协议(两份),新入职员工在保密协议上按手印,录考勤指纹,学习《华泰员工手册》后发放《报到证》安排上岗,同时发放《新员工七天无薪试用工作记录表》。
第十三条七天无薪试用:
第1款、新入职员工每日据实填写《七天无薪试用工作记录表》,并由直属上级签署意见,入职第7天下午下班前,将此表交回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处。自报到之日起7天内,个人或公司任一方如经考察不适岗,均可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不予支付薪资。本着对双方负责的原则,新员工直属上级须在7日内确定该员工是否适岗。对于通过7天无薪试用的新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领取试用期工作牌及《员工转正评估表》,《员工转正评估表》中的试用期工作任务指标、权重等评估内容由新员工直接上级填写、间接上级审核,审核确认完毕交行政人事部薪酬绩效专员复审,复审通过后由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存档。
第2款、七天无薪试用沟通参照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第2款之规定。
第十四条员工转正(以下未特殊标明级别的员工即代表总经理级以下各级员工):
第1款、试用期满,试用期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处领取《员工转正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试用期员工持直属上级、间接上级签署同意意见后的《员工转正申请表》进入正式转正评估流程。
第2款、员工转正后的薪资必须严格参照由部门提报,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总经理签批的岗位薪资标准执行。
第3款、直属上级(原则上级别标准为部门经理级及以上)对员工试用期表现做全面、慎重的评估并决定其去留,对于评估合格者给予签署同意转正意见,并按《人力资源管理权责一览表》由权限人逐级签署转正审批意见,同时由最高权限人在《员工转正评估表》明确标明转正日期、转正后薪资标准;行政人事部将对各部门的用人进行综合把控和监督考评。
第4款、各级别岗位员工转正审批权限详见并严格遵照《人力资源管理权责一览表》执行。
第5款、员工转正沟通参照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第3款之规定。
第6款、确认转正的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处签订《劳动合同》,行政人事部招聘培训专员及时将劳动合同归入员工档案。原“试用期工作牌”换为“正式工作牌”。合同签订年限: